(2)实质问题。水能资源管理长期缺位越位实际不到位。对干这一实质问题,目前一些省份解决得好和比较好,但仍有较多省份问题依然存在。做到农村水电与农民利益、地方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紧密结合,实现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有许多工作要做。
(3)重大问题。农村水电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开发利用农村水电,充分发挥其引擎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亟需研究确定的一项重大课题。
(4)关键问题。从改革发展、建立和谐社会来讲,一个十分突出的、关键的问题就是: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亟需在政府的主导下,国家电网企业尽快实施主辅分离、及早实施输配分开改革。
20开发使用权有偿出让有利于体现水能资源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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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持水能资源国家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于规定年限内(50~70年)进行资源市场化配置,可借鉴浙江、贵州等地实践经验,并可参考电煤价格合理确定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的折价(基价或底价)。即:1千瓦水能按年均发电3500小时计,年发电量为3500千瓦时,相当于标煤1.3吨(按1千瓦时电能耗标煤350克计),折合原煤1.8吨,价格500~700元。1千瓦水能一次性折价出让或入股,视资源和开发利用条件,可考虑以半年至2年电煤价格计算,即250-1400元。
在建立和完善竞争有序的水能资源市场和保障投资者合理利润的条件下,实行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有偿出让、合理折价,出让(或入股)收益主要用于相关补偿和贫困农民增收,有利于解决“企业成本社会承担”的问题,有利于减少投资者与农民、与地方、与其他投资者的矛盾,有利于公平竞争和参与,有利于与农民利益、地方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结合起来,有利于走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1实现农村水电与农民利益地方发展环境保护
生态建设相结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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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结合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战略思想为指导,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加强宏观调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统筹协调好开发利用农村水电资源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地发展农村水电,加强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和农村水电增收解困工程建设,与农民利益、地方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紧密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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