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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三点学理认识
1.电力体制改革方向及趋势
根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和配套文件精神,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要打破两个垄断,一是发、输、配一体的行业垄断,二是“一省一公司”的区域垄断;实行三个分开,一是“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二是“主辅分开、消除关联关系”,三是“输配分开、竞争供电”。在全国组建若干个独立发电公司、若干个独立输电公司和众多的独立配电公司,电网企业的“三产”和多种经营企业参加发电企业的重组或交由地方管理。构建一个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社会主义电力市场体系。
今后的趋势应是:完善监管体系,健全技术支持系统,建立和完善以科学合理的电价机制为核心,统一开放、多区域、多层次、多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社会主义电力市场体系,为用户提供充足可靠廉价的电力商品和优质服务。框架模式是:调度中立;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电共管,集散服务;输配分开,竞争供电。在严格的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和调动开发可再生清洁能源、使用洁净电技术、节能降耗和节约型合理用电的积极性。
2.电力生产力和电力生产关系
在社会生产力还不发达的现阶段,发展电力生产力的多层次、多模式,决定电力生产关系的多层次、多模式。中央、地方办电,必然带来中央、地方管电;综合部门、相关部门涉电,必然带来主管与分管和统一管理下的分工协作。电网是技术设施,属于生产力范畴;企业是市场主体,属于生产关系范畴。全国全省可以是一个电网(联合电网),但不可能是也不应该是一个企业。推进全国全省联网,不是也不应是推行输配一体的“一省一公司”。
在积极推进全省全国联网的同时,分布式供电的农村水电实行地方办电与管电、管网的结合,建立和完善发供一体的地方独立配电公司,参与培育和完善多市场主体的电力市场体系,符合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及趋势,适应解放和发展电力生产力与农村社会生产力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合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主体多元化、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性的举办经营特点,符合国际社会电力能源的战略发展方向。
3.大小电网关系问题
以国家电力为主形成的国家大电网和以地方电力为主形成的地方小电网,简称大小电网,两者之间的矛盾过去有,现在有,今后还会有,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两者之间的矛盾,是推动电力工业发展的重要动力。矛盾的双方一方是中央电力企业,主要是省级国电公司(以后将是重组的区域电网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省级电网公司),另一方是地方电力企业,主体是农村水电。大小电网关系是联合电网与分布式供电的关系,是提供输电通道与进行电能交换的关系,是输电网与配电网的关系。是赋予农村水电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国民待遇,让电力普遍服务深入农村、惠及农村,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创和谐社会的关系。
在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电力市场尚未形成的目前,大小电网关系问题的实质是垄断与反垄断的关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大小电网之间的矛盾,巩固和完善大小电网并举共存和谐发展的合理格局,关系到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有利于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并用“看得见的手”补充“看不见的手”,彻底消除垄断,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形成科学合理的电价机制,完善电力市场体系,促进整个电力工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提供支撑、保障和动力。
6■小平同志与“三自”方针
按:这是中国水利报社在小平同志百年诞辰前夕,向李其道邀约的“配照”特约稿。
今年(2004年)8 月22日是小平同志百年诞辰。我们怀着无比崇敬和感激的心情缅怀小平,铭记伟人!
1982年9月,邓小平同志陪同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金日成访问四川。访问途中,在谈到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时,小平同志说,战略重点,一是农业,二是能源和交通,三是教育和科学。
9月22日在成都,中央有关领导向小平同志汇报工作,汇报了四川灌县(今都江堰市)负责同志说如果允许地方自建、自管、自用小水电,可以解决农村用电,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还可以在丰水季节实行下浮电价,让农民群众廉价用电煮饭烧水,节省大量烧柴和煤炭。小平同志对发展小水电实行自建、自管、自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发表了“你们可以写个报告。先试点。中央、国务院给个政策,群众、国家都得利。这就是搞活,就是解放思想”的著名讲话。
在小平同志的倡导下,经过中央领导对水能资源丰富的四川、福建等省的广大老、少、山、边、穷地区的深入考察,于1982年11月提出了大力发展小水电,实行自建、自管、自用方针,五年内先建设100个中国式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战略部署和要求。
1982年12月原水利电力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小平同志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发展小水电的指示精神,联合发出了《关于积极发展四川省小水电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在《规定》的第一条明确提出:“发展小水电直接关系到农业和能源两个战略重点,必须予以足够重视。”“必须坚持大中小并举和国家办电与地方办电相结合的方针,小水电要贯彻执行‘自建、自管、自用’的方针和‘以电养电’的政策,调动各级办电的积极性。”
1983年,国务院部署100个小水电资源丰富的县,到“七五”期末进行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试点建设。取得成功后,国务院在“八五”和“九五”期间又分别部署200个和30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到2000年底,全国共建成653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超额完成了国务院部署的“七五”至“九五”三批共60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的建设任务。
进入新世纪,在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的基础上,国务院又部署“十五”期间全国建设400个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以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主要目标,并建立五年一个目标的滚动发展机制,建设不断扩大范围、提高水平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
在小平同志的倡导和“三自”方针、“以电养电”政策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发展农村水电、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使3亿多无电人口用上了电,在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比较好地解决了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农村能源、生态环境和消除贫困的问题,得到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支持,被人民群众誉为长期持续实施的“覆盖面最广、工作最扎实、成效最显著的扶贫工程、光明工程和鱼水工程”,同时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将农村水电列为覆盖千家万户,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更显著的农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要求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增加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范围。我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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