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没有大量水体集中和移民,规模不大、投资省、工期短、见效快,特别适合农村集体与农民个人开发。开发技术十分成熟,与开发小型煤炭等资源相比,具有十分突出的技术、安全、节约、清洁、可持续发展的优势。
小水电作为重要的清洁可再生绿色能源和重要的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对于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促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农村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农村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充分发挥引擎作用。
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充分发挥小水电的引擎作用,可以让更多的农民在家门口打工,拉动非农就业,增加本地消费需求,带动当地农副产品加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小城镇建设。可以在政府的主导下,以农民为主体,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综合创建,整村推进,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9农村水电主要是发供一体的体制形式
上个世纪50年代,农村水电是指500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送电线路;60年代,是指单机500千瓦、总容量3000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送电线路;70年代,是指单机6000千瓦、总容量1.2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相应的送变电工程;进入80年代,是指单站容量在2.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配套小电网;进入90年代,是指单站容量在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配套电网,同时一些地方开始举办经营总装机5万、10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和配套电网。几十年来,农村水电的主要体制形式是发供一体的地方独立配电企业,供需直接见面,既有电源,又有电网,并与主网进行电能交换交易,余电上主网,不足从主网购入。
10农村水电的定性与定位
从“定性”讲,农村水电是清洁可再生绿色能源。发展农村水电、建设农村电气化(含小水电代燃料等),就是发展清洁可再生绿色能源、建设农村电气化,就是突破单纯依靠常规煤电长距离送电,在广大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东部山区建设农村电气化不现实、不经济、不科学的旧观念旧模式;就是按照邓小平同志的倡导,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解放和发展电力生产力和农村社会生产力,让电力普遍服务深入农村特别是广大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农村,直接惠及农业、农民。
从“定位”讲,凡主要由地方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农村水电电源电网,不论投入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或非公有资本,只要开发农村水能主要为农村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电力,即为农村水电。包括双方签订协议,由各类资本异地开发农村水能借网向本地区农村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电力,也为农村水电。
在“到位”上,搞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工作应机构健全、职能明确、人员精干、工作到位。必须加强机构、职能和能力建设,推进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快速、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11水能与水电
水资源包含水量、水能、水质、水域四个方面,本质内容为水量和水能。水量是水流的集结,有水流就有落差,水能是单位时间内水流集结密度与落差的乘积,是水量作功的结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资源统一管理,必然负责对水能资源的统一管理。水能是一次能源,水电是二次能源,水电是水能的产品,既有内在联系,又属两个不同的工作范畴。就水行政主管部门而言,对于水能,无论大、中、小、微,不论投入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或非公有资本,都要对其依法行政和实施行业监管;对于水电,则只对农村水电和水利系统水电,依法行政和实施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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