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5油色变化过甚,油内出现碳质。
14.5.6套管有严重的破损和放电现象。
14.5.7瓦斯继电器动作判别出是有色气体。
14.6发生差动、重瓦斯电流速断保护动作的变压器,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强送。
14.7检修后的变压器在送电前必须终结所有工作票、拆除所有接地线、测摇绝缘合格。
15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15.1开关、闸刀五防措施完整,正常投入。
15.2对手车开关每次操作之前,必须检查开关设备的实际位置,杜绝合闸位置操作手车开关。
15.3日常加强巡视,定期纪录35KV开关气压表压力。
15.4 35kv开关气压表压力正常为0.6-0.7mpa之间,如气压过高或过低则此开关禁止操作,必要时可由上一级开关代替。
15.5人员进入35kv母线室前,必须先进行通风,以防漏气,人员中毒。
15.6检修后的开关在送电前需做以下工作
15.6.1终结工作票
15.6.2拆除接地线或拉开接地刀闸
15.6.3检查开关仓内无遗留物,开关触头无油渍、污物
15.6.4对开关进行机械和电气分和闸试验
15.7 35kv开关每次操作后应进行就地检查,防止钩子打滑烧坏储能电机。
16防止接地网事故
16.1为防止接地网事故的发生,应认真贯彻《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根据地区短路容量的变化,应校核接地装置(包括设备接地引下线)的热稳定容量,并根据短路容量的变化及接地装置的腐蚀程序对接地装置进行改造。对于变电所中的不接地、经消弧线圈接地、经低阻或高阻接地系统,必须按异点两相接地校核接地装置的执稳定容量。
16.2 在发、供电工程设计时,要吸取接地网事故的教训,设计单位应提出经过改进的、完善的接地网设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16.3 基建施工时,必须在预留的设备、设施的接地引下线经确认合格(正式文字记录)以及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上,并应分别对两个最近的接地引下线之间测量其回路电阻,测试结果是交接验收资料的必备内容,竣工时应全部交甲方备存。
16.4 接地装置的焊接质量、接地试验应符合规定,各种设备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必须可靠,扩建接地网与原接地网间应为多点连接。
16.5 接地装置腐蚀比较严重的枢纽变电所宜采用铜质材料的接地网。
16.6 对于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网,在接地电阻难以满足要求时,应有完善的均压及隔离措施,方可投入运行。
16.7 变压器中性点应有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的要求。重要设备及设备架构等宜有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的要求。连接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16.8 接地装置引下线的导通检测工作应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历次测量结果进行分析比较,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开挖、处理。
16.9 为防止在有效接地系统中出现孤立不接地系统并产生较高的工频过电压的异常运行工况,110?220KV不接地变压器的中性点过电压保护应采用棒间隙保护方式。对于110KV变压器,当中性点绝缘的冲击耐受电压≤185KV时,还应在间隙旁并联金属氧化物避雷器,间隙距离及壁雷器参数配合要进行校核。
16.10 认真执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中对接地装置的试验要求,同时还应测试各种设备与接地网的连接情况,严禁设备失地运行。
17防止污闪事故
17.1加强日常巡视,发现瓷瓶赃污、破损及时汇报。
17.2大雪、大雨、大雾天气时加强检查,防止瓷瓶闪络放电。
17.3如发现放电现象,即使汇报,加强巡视。
17.4保持配电室卫生清洁,定期打扫。
17.5保护环境,排除污染源。
18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8.1运行各专业班组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文件。
18.2所有运行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有关现场运行规程进行操作,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提前做好事故预想及安全措施,否则不充许进行相关操作。
18.3进入生产车间或从事任何操作,有关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18.4汽机运行人员在操作或巡视时,应注意不要在高温、高压设备旁边长时间停留,当发现高温、高压蒸汽泄漏时,不可靠近,应采取措施及时隔离。
18.5当发现油设备着火时,应正确使用消防器材,防止火灾蔓延,并时刻注意进行自我保护。
18.6电气运行人员在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操作时必须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其它工作,在操作中发现任何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搞清楚后方可再进行操作。
18.7电气运行人员在巡检时,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并不得翻越或移开遮栏。
18.8锅炉运行人员在进行人工放渣时,应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带好安全帽及面罩,放渣时应有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其他工作。
18.9运行中的锅炉一次水位计、人孔门、压力表、安全门等旁边,禁止长期停留,检查或操作完毕后,应迅速离开。
18.10当锅炉出现爆管,水冷壁大量泄漏等事故时,运行人员应远离故障点,只有当故障点有效隔离后方可靠近。
18.11燃料运行人员禁止跨越皮带,需要跨越时应走专用天桥。
18.12燃料运行人员在清理振动筛或碎煤机时,应切断有关设备的电源,并做好保安措施后方可进行,清理时还应有专人进行监护。
18.13化学运行及试验人员在进行交换器还原或酸、碱化验时,应防止酸、碱烧伤,溅上酸碱时,应用大量清水进行清洗并及时就医。
18.14化学危险药品应存放在能上锁的柜子内,并有专人负责,严禁无关人员动用化学危险品。
18.15各车间内的照明电源、动力盘、控制箱等电气设备有故障时,有关人员应及时联系电气运行或检修班组进行处理,严禁非电气运行人员私自拆卸或检修电气设备。
19 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19.1值长应及时确认我厂#8、#9机组与系统解列事故类型(两台机组同时与系统解列、一台机组与系统解列,另一机组与系统并网、单机组运行与系统解列,中心变电所与系统解列、老厂与系统解列等)。
19.1.1联系电调、老厂,问明事故情况或联络开关状态,并作好保厂用电的思想、技术准备。
19.1.2通知运行各岗作好事故预想。
19.1.3根据负荷、厂用电系统情况及时调整机组出力。当单机组运行时,可利用输煤皮带、碎煤机或备用炉高压辅机等增加厂用电消耗量。
19.1.4可适当调整对外供汽和电负荷的匹配关系来改善运行工况。对外供汽时,防止因一抽速关阀动作缓慢,使对外供汽回流至汽轮机。
19.2正常运行情况下,值长及电气班长、有关运行人员应根据汽轮机转速表、频率表、电压表等的指示情况来判断本厂是否与系统解列。一旦发现我厂#8、#9机组已各自独立运行,无论何种原因,应迅速合上35KV母联300开关。
19.3由于老厂或中心变电所110Kv站故障,造成我厂与外线失去联络时,我厂将独立供给中心区及南部电网负荷,此时,系统周波及电压可能会突然大幅变化并降低。根据以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9.3.1当周波、电压持续下降一时无法恢复正常时,值长应联系有关部门采取拉路减载等措施,使周波、电压尽快恢复正常。
19.3.2当周波下降到47Hz时,调整厂用电系统,用#4机组或#5机组带厂用电运行。
此时#4机(或#5机组)为独立小系统,值班人员应协调一致努力确保机组稳定运行,在此期间任何人员无当班值长的命令,严禁启、停辅机,以确保周波和电压的稳定,等待系统恢复正常;。#5机组则与系统联络,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可按现场运行规程进行相应处理。
20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0.1 加强对水系统运行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0.2应做到废水集中处理。冲洗水应引入灰水前池,其他废水和无法引入灰水前池的冲洗水应作到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应充分利用,禁止超标废水外排,对环境造成污染。
20.3加强对环保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