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9 重大事故时,保卫人员应进入运行岗位或事故现场,执行维护秩序和保护现场等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2.10 事故处理时,各运行岗位应如实记录各种异常象征及处理时间、经过等。事故后,各运行班长应将全过程向热电值长汇报,必要时在班后立即组织召开分析会。
4.3 Ⅰ级事件响应
4.3.1 事件报告
热电运行值长根据修订后的大屯发电厂热电分厂调度管理办法向发电厂值长、公司电力调度、公司生产调度、热电分厂各级生产领导、发电厂安监站按汇报程序及时汇报。
4.3.2 事件通知
发生全厂停电事故时,要确立以当值值长为中心的指挥系统,各当班运行人员应听从当值值长的统一、正确指挥。发生事故时,值长必须及时将事故情况汇报热电分厂厂长、安监站长、运行主任等,必要时汇报热电技术科及热电检修主任;如事故涉及到#8、#9机组,还应将事故情况及时向筹建负责人、热电工程科科长等汇报。
4.3.3 事件处置
4.3.3.1 发生全厂停电事故时的设备安全停止
l 如直流母线不能保证电压,值长可根据具体情况停止部分直流负荷,专门保证主要设备开关合、分闸所需直流电源即可,其余负荷待直流系统的交流电源恢复送电后送出。
l 无论何种原因,如直流系统不能恢复电压,则交流系统的操作不能进行,如必须进行应由厂生产主要领导批准。
l 事故发生时,电气运行人员应检查直流系统及UPS电源是否切换至逆变放电运行,并随时监视直流系统及UPS电源运行情况,以保证直流电源及UPS电源供电可靠。
l 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清事故原因,排除故障点并做好故障系统与其它系统的隔离工作,做好非故障系统启动前的准备。
l 事故发生时,各机组汽机运行人员应重点做好防止各机组断油烧瓦、机组向空排汽门爆破等工作。
l 事故情况下,锅炉运行人员应依据电接点水位计重点监视汽包水位。
4.3.3.2 全厂全停事故时的设备安全启动
l 全厂所有电气设备在备用状态(事故故障设备除外),无异常,压力、绝缘情况良好;
l 全厂所有380V及以上断路器均复归在分闸位置;
l 交流系统的恢复:值长应首先联系电调,从系统通过35KV线路向我厂反充电。 在#5机组及392线路停役时,由391开关线路向我厂35KVⅠ段母线充电;在#5机组投入运行后用393或394线路向我厂新35KV系统送电。
l 合上启备变310开关,恢复6KV备用电源,恢复6KV各工作母线段电源;
l 合上#0厂变6KV开关,恢复400V备用电源,恢复400V各工作母线段电源;
l 我厂倒送电成功后,电气运行人员应对直流系统、UPS电源、热控电源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l 电气运行恢复对停电掉闸设备的送电,使机炉辅机、动力盘恢复供电;
l 安排#4、#5或#0炉启动,恢复发电机组汽源,做好发电机组启动准备;
l 联系调度启动#4(或#5)机组,并网运行正常后,恢复热电厂一次系统正常运行方式;
l 电气运行恢复其余跳闸设备;
4.3.4 应急结束:
l 任何事故处理结束后,热电分厂必须及时召开事故分析分,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如果事故发生在早班,事故分析会安排的当天16:00,如果事故发生在中班,事故分析会安排在次日8:30,如果事故发生在夜班,事故分析会安排在当天8:30。事故分析会后,各部门必须写出事故处理总结报告。
l 事故分析会筹建负责人、热电分厂厂长、热电分厂副厂长参加,热电工程科科长,各专业工程师参加,热电技术科科长、各专业工程师参加,运行分场领导、检修分场领导参加,事故处理人员参加。
4.4 Ⅱ级事件响应
4.4.1 事件报告
热电运行值长根据修订后的大屯发电厂热电分厂调度管理办法向发电厂值长及公司电力调度按汇报程序及时汇报。
4.4.2 事件通知
发生重要设备故障时,值长必须及时将事故情况及时汇报热电分厂经理、安监站、热电技术科、运行、检修主任,并组织及时恢复生产。
4.4.3 事件处置
发生重要设备故障时,热电值长根据设备故障情况,马上组织事故抢修。对确系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设备,由当值值长负责通知值班领导及检修分场的主任或分管专业主任组织抢修,紧急情况应同时汇报总工程师或生产厂长。并及时做好事件处理前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4.4 应急结束:
l 任何事故处理结束后,热电分厂必须及时召开事故分析分,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如果事故发生在早班,事故分析会安排的当天16:00,如果事故发生在中班,事故分析会安排在次日8:30,如果事故发生在夜班,事故分析会安排在当天8:30。事故分析会后,各部门必须写出事故处理总结报告。
l 事故分析会筹建负责人、热电分厂厂长、热电分厂副厂长参加,热电工程科科长,各专业工程师参加,热电技术科科长、各专业工程师参加,运行分场领导、检修分场领导参加,事故处理人员参加。
4.5 装备保障
4.5.1 #8、#9机组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以及试生产期间,使用的材料、装备、仪器、仪表、工器具等全面检查、备齐,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保障。
4.6 人员保障:目前热电分厂全体人员及筹建人员。
5 宣传、培训和演习
5.1 宣传:由综合专业组及时安排#8、#9机组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以及试生产期间的宣传工作。
5.2 培训:
5.2.1 根据新设备的技术资料、系统图、运行及检修规程,开展运行工人检修工人行之有效的多种培训活动。
5.2.2 培训工作要注意质量,讲求实效。要针对每一时期运行的薄弱环节,组织工人大练基本功,举行模拟操作培训。
5.3 演习
在#8、#9机组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以及试生产期间,针对运行方式、设备隐患、系统情况举行至少一次全厂性事故演习,并把演习情况传达到不演习的各值班人员。
6 信息发布:
当值值长每天向集团公司生产调度室汇报工作情况,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进度,目前运行方式,可能会出现的事故并汇报处理方案。
7 后期处置:
7.1 根据大屯发电厂及热电分厂有关规定办理所有的新设备投用手续,系统及设备复役手续。
7.2 由热电技术科组织系统的验收,资料的验收,热电运行分场、热电检修分场及热电技术科工程结束后必须对本工程进行总结并有书面报告。
7.3 事故调查:原则上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执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开展反事故斗争,促进热电生产全过程的管理,并通过反馈事故信息,为提高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水平以及设备制造质量的可靠性提供依据。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事故“四不放过”
7.4 改进措施: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充实和完善。
8 附件
1防止火灾事故
2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防止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
5防止锅炉尾部再燃烧、炉膛爆炸事故
6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
7防止汽轮机超速
8防止轴系断裂
9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
9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11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
12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3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14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15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16防止接地网事故
17防止污闪事故
18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9 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20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防止火灾事故
1.1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防火。
1.1.1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四章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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