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建立健全供热预警和应急机制,制定确实可行的保证供热措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保证在发生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能有效实施,避免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9.5各供热企业要清楚掌握热网运行情况,建立健全供热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与政府联动,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在遇突发事件时,力争以最快速度、最短时间,避免和缩小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各供热企业必须要求当地政府出台供热应急预案,落实预案中的各项措施。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待突发事件要做到“速报真相,慎报原因”,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保证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真实性。
3.10防止电缆火灾措施
针对电厂发生的电缆火灾事故,补充、强调防范措施如下:
3.10.1电缆绝缘、屏蔽线接地、电缆电阻、抗干扰能力检查、测试必须列为机组大修标准项目,重要监视点、参与保护的测点电缆检查必须列为小修标准项目;
3.10.2对于重要监视点、参与保护的测点电缆巡检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定人、定周期、定标准、定方法地保证检查质量和频率。
3.10.3电缆竖井、电缆隧道、电缆沟严格采取分段防火隔离措施,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严格采取分段阻燃措施;易燃易爆场所的电缆严格采用阻燃电缆。发现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要立即整改。
3.10.4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通讯机房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严格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进行严密封堵;电缆穿墙进出两端,均匀涂刷合格的防火涂料或其它阻燃物质,涂刷长度、厚度要满足要求。
3.10.5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要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如果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暂时又无法整改的,要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如果布置了热力管道、油气管道及其它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要做好防火措施。
3.10.6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敷设炉本体电缆要采取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电缆桥架要可靠密封,敷设在易积粉尘或易燃易爆场所的电缆要采取封闭电缆槽或穿电缆保护管的措施。
3.10.7动力电缆沟要保持清洁、无杂物、不积粉尘、不积水、不积油。锅炉、燃煤贮运场所内架空电缆或电缆桥架上的粉尘要定期清扫。
3.10.8电缆中间接头要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电缆中间接头盒的两侧及其邻近区域,要采取防火包带等阻燃措施;要定期对电缆中间接头进行测温;要定期对电缆进行预防性试验。
3.10.9完善电缆夹层、隧道、开关室的消防设施,按照要求配置感温电缆、自动灭火装置或灭火弹等。
3.11防止灰坝垮塌措施
针对行业内发生的灰坝垮坝事故,补充、强调重点防范措施如下:
3.11.1加强灰场灰坝安全管理,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巡视检查、观测记录、请示报告等制度,完善灰场灰坝应急处理预案。
3.11.2汛前做好灰场灰坝的安全检查、监测、维修及加固工作,保证灰场的排水、排洪系统完善、畅通,坝体不存在裂缝、裂隙及渗流溢出点异常等缺陷,灰坝安全监测设施如自然沉降观测点、基准点等齐全完善,确保灰场灰坝等各项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对已确认的病、险坝,必须立即采取补强加固措施,并制定险情预计和应急处理计划。
3.11.3对影响灰场灰坝安全和防洪渡汛的缺陷、隐患及水毁工程,应实施永久性的工程措施,优先安排资金,及早进行检修、处理。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并确保工程质量。
3.11.4汛期要加强灰场灰坝的值班和巡视检查力量,定期对灰场灰坝及其排水系统、坝体浸润线、坝下渗流溢出点进行巡视、检查、监测,发现缺陷、隐患及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及早采取处理措施。定期的检查、观测记录必须齐全、正确。
3.11.5汛期或地震活跃期的灰场,要采取低水位运行的措施。
3.11.6要加强灰场灰坝应急处理预案的培训和定期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作出响应。
3.12防止大构件设施坍塌措施
针对行业内发生的较大建构筑物倒塌、倾塌事故,强调、补充有关防范措施如下:
3.12.1大构件设施在设计、安装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有关钢支架的强度计算书;安装过程中要严格检查钢支架连接是否可靠,焊缝是否合格,坚决杜绝漏焊、焊缝不符合要求等质量问题。
3.12.2对于已完成安装且存在强度或安装质量问题的大型构件设施,要组织设备厂家和安装单位对钢支架进行加固,对存在问题的焊缝进行处理。
3.12.3对于承载运行系统的大型构件设施,要针对运行系统出力设计裕度不足、系统配置不合理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对运行系统进行技术改造,从工程技术上解决问题,防止因运行系统出力问题造成大型构件设施承载超限。
3.12.4加强大型构件设施承载运行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发现运行异常情况时,应认真查找原因,及时消除;保证料位监测系统的投入,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解决,确保系统的可靠性。
3.12.5加强大型构件设施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管理:
①严格设备的招投标管理,按照工程设计要求编写设备的招标文件,保证招标文件的正确性;严格评标工作,确保中标单位满足招标要求。
②严格设备监造和验收,确保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设计要求。
③严格工程质量管理,认真履行项目法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质检站的作用,全方位、全天候进行质量监督,让每个质检点做到闭环管理;要依据合同,利用经济杠杆手段,加强对监理公司及各施工单位的控制力度,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基础上,慎重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尽最大努力消除不利因素,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④严格生产准备管理,生产准备人员要全过程介入工程建设,努力做好与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调试方的沟通和协调,对于在基建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坚决在基建期间予以解决,杜绝任何后患,确保机组投产即形成稳定的生产能力。
3.12.6加强烟囱、水塔大型构件设施、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监测工作,投产半年或一年内,连续高密度监测,规范记录,落实责任,定岗定人,发现异常及时制定措施,防止大型构件设施坍塌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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