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公司制度管理规范,有效推行安全操作管理要求,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顺利展开,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配电室操作要求
(一)供电运作和维修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电室的值班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操作程序与规章制度。
(二)配送电建立 24 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高压配电装置进行巡查,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三)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四)供电线路严谨超载供电,配电房内禁止乱接线路。
(五)停电时,应提前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六)配电室内消防设施应确保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主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外来人员须经部门领导同意许可方可进入,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七)加强日常维护、检修,保证配电室内照明、应急照明设施等设备完好。
(八)市电停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补救紧急措施,同时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
(九)运行过程中,分路开关跳闸,先查明原因,可试送一次,若不成功则不能再送应报告值班主管,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
(十)系统和设备正在运行或检修时,应做好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保持配电室的清洁卫生和干燥。
(十二)值班时间内严禁干私事,必须认真监视并注意设备有无异常声响和气味,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迅速排除并加以记载存档。
(十三)值班人员须按时将系统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认真详细地填写运行记录,在书写运行记录时应做到字迹清楚。
第二条 配电室安全规定
(一)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如因工作需要应办理登记手续,由配电室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二)值班室人员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工作岗位;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四)配电室内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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