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点火运行
(一) 点火前,应吹净燃料系统的空气和锅炉及烟道内的可燃气体混合物, 防止爆炸。
1. 对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管道,应先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清除管道内的积水和杂物。空气在管道内的流速应达到30~50米/秒,压力不应超过0.2~0.3MPa。连续吹扫时间一般为30分钟。原则上已从吹扫口出来的气体达到纯净为止。
2. 用惰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蒸汽等)吹扫。总管道吹扫时,应先关闭炉前的干、支管道的阀门。吹扫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在吹扫出口(即放散管处)取样分析,其含氧量不超过1%为合格。总管吹扫结束后,先关闭总管上的放散阀,再开启各燃气干、支管道的阀门和放散阀,但必须严密关闭燃烧器前的切断阀,防止煤气进入炉膛和烟道,然后对干管和支管进行吹扫。吹扫时间一般不少于15秒,合格标准与上述相同。
3. 惰性气体吹扫管道内空气合格后,在以煤气将系统内的惰性气体置换干净,要求与上一条相同。
4. 燃气系统吹扫结束后,关闭所有放散阀,使燃气系统充压,保持压力在正常范围。此时,可用测气仪器检查调压站和锅炉四周,特别要注意锅炉房内通风不良的区域有无泄漏的可燃气体存在。
(二)、点火
1、检查人孔门、看火门、防爆门等门盖内耐火混凝土无脱落,隔热良好,门盖关闭严密。
2、确认煤气阀都处于关闭状态。
3、初次启动时可先开启引风机,保持炉膛负压-60~-80pa然后用小火把(蜡烛)靠近接缝处进行检查,如发现泄漏,及时消除。
4、开启鼓、引风机进行炉膛吹扫,约10分钟后关小鼓、引风机挡板,保持炉膛负压-20~-40pa(应注意进入炉膛的风力不把火把吹灭)。
5、通过就进点火孔,将燃着的火把(或点火器)送至点火烧嘴处,微开转炉煤气主阀使之着火,并进行烘炉。
6、点火烧嘴点燃后,再用点火烧嘴引燃煤气燃烧器。
7、注意必须先有火(或打开)再开气,不允许先开气后点火,一次点不着绝对不允许接着再点,必须关闭煤气阀,待炉膛进行再次吹扫后方可重新点火。
8、点燃烧器喷嘴时,应注意焦炉煤气点火烧嘴火焰是否达到烧嘴处。
9、单个燃烧器点着后适当调节风阀和煤气阀开度使火焰稳定。煤气燃烧器喷嘴应先点最下一层,且应对角点,点燃一层后再点第二层,点燃后把风配适当燃烧。
10、当炉膛温度上升到700~800时表示已进入正常燃烧工况,此时可开大鼓、引风机挡板,并加大煤气量,同时通过看火孔观察火焰情况。
11、燃烧器的开度应与升炉时间相匹配,一般初次点火,升温不宜过快,避免因各部分受热不均匀而产生热应力,初次从冷炉到额定参数以3~4小时为宜,以后升火时冷炉不短于2小时,热炉不短于1小时。
(三)、锅炉升压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1、锅炉点火到升压时间一般为2~3小时。在升压过程中注意调整燃烧,保持炉内温度均匀上升,承压部件受热均衡,膨胀正常,严禁关小过热器放气阀和疏水阀赶火升压,以免过热器的温度急剧升高。
2、点火前应打开锅筒上的空气阀,待空气排尽冒出蒸汽后再关闭。
3、锅炉启动后应经常注意水位。炉水受热,水位将逐渐升高,当超过高水位时,应通过紧急放水阀排水,以维持其较低水位。
4、当蒸汽压力升到0.05~0.1MPa,应冲洗玻璃水位计一次,同时通过三通阀冲 洗压力表导管,使其指示正确、可靠。
5、锅炉点火时打开过热器出口集箱上的空气阀、疏水阀,以便排除过热器内的空气和积水,然后打开放汽阀,使蒸汽在过热器内流动冷却,避免引起烧坏过热器管,不允许向过热器加水冷却。当压力升高时,关闭空气阀,在并入蒸汽管后,关闭疏水阀、放气阀。
6、表压上升到0.3~0.4MPa时,应均匀地拧紧各结合面的螺栓,严禁汽压、汽温较高时进行紧螺栓工作,当蒸汽压力升到0.6~0.8MPa时可进行一次排污。
7、锅炉蒸汽母管投入运行前,应先排除管内积水,当蒸汽压力升到0.5~0.6Mpa时,仔细进行暖管,要求温度稳定均匀上升。
(四)、燃烧调整
1、锅炉升负荷时操作程序可按:加大引风量 → 加大送风量 → 加大煤气量。
2、锅炉减负荷时操作程序可按:减少煤气量 → 减少送风量 → 减少引风量。
3、当增负荷加大送风量后,加大煤气量可根据下列因素判断:
·燃烧室内火焰应透明清晰,如火焰混浊说明煤气量过大。
·根据装在上部炉膛的热电偶判断,一般烟温最高时也就是最佳燃烧工况,如开大煤气阀烟温的反而下降,说明煤气量过大,未充分燃烧,而起冷却作用。
正常运行中炉膛负压保持-40~--60PA
4、正常运行的燃料和汽压的调整
锅炉的汽压调整均以调整燃料为主。汽压下降增加燃料,气压上升减少燃料,在调整燃料的同时根据火焰调整配风量,锅炉负压应维持在-40~-60PA,煤气压力低于3000pa时,应适当增大炉膛负压,避免回火放炮。同时为维持汽压,调整燃料时也应调整燃烧器的喷嘴。
(五)锅炉运行
1、锅炉运行时,必须均匀连续给水,使炉内保持正常水位,水位不得低于最低允许水位,水位表内的水位允许微有波动。
2、在低负荷运行时,其水位可比正常水位略高一些,在负荷高时略低于正常水位,以免造成高水位,影响蒸汽品质。
3、应避免汽水部分的泄漏现象而造成假水位。
4、锅炉运行时,压力表的指针不能超过锅内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红线,司炉人员应经常监视压力表。
5、应经常根据烟气分析仪的分析结果检查漏风,亦可用蜡烛检查炉墙裂缝,门孔等处,有漏风之处可用石棉绳之类及时堵塞。
6、安全阀每昼夜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安全阀的动作是否灵活,安全阀回原后,不得冒汽。
7、锅炉及管道上的所有阀门和旋塞,在开启和关闭时都必须慢慢地进行,严禁用锤式其它物体来敲击。
8、每班必须检查锅筒、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及汽包等处的疏水阀和排污阀的严密性。
9、在运行中应注意和检查给水泵的正常工作。
10、严禁带压进行裂缝焊接以及紧人孔或手孔等处螺栓。当发现人孔或手孔等处漏水或漏汽时。仅在去压的情况下,并征得锅炉房负责人的许可和在其监督下。才允许紧螺栓,一般应停炉后处理。
11、为了保持受热面内部清洁和改善蒸汽品质,须对锅炉进行连续排污与定期排污。
12、锅炉超负荷运行,不允许超过10%额定负荷,超负荷持续时间不允许超过二小时。
(六)、锅炉排污
1、连续排污主要目的在于使锅炉水的含盐量不超过一定的浓度,利用排污阀来调整其排污量,排污量大小应根据锅炉水质化学分析的结果进行调整。
2、定期排污的目的在于排除锅炉内之沉淀物,且能迅速调整锅炉水的含盐量以补连续排污之不足,定期排污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时间尽可能短,以免影响循环。
3、锅炉排污时间,如锅炉房内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排污,如开启排污阀发现故障,由于沉淀物堵塞,水流不出,此时应将阀门关闭,并立即报告值班长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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