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加强对吸收塔液位的监控,防止石膏浆液外溢,对环境造成污染。
5.4防止脱硫设备衬胶着火的措施
5.4.1 在脱硫装置生产区域工作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5.4.2 在系统检修期间进行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5.4.3 动火场所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平时严格执行消防水泵的定期试开制度。
5.4.4 系统检修工作中,应尽量采用非动火检修工艺。
5.5防止脱硫系统失电引起的事态扩大的措施
5.5.1 定期试验声光报警信号与事故照明,如有缺陷及时报修消缺。
5.5.2 编写系统电源中断事故处理预案,应注意:
a)电源在8小时内不能恢复,应将所有泵、管道及浆罐内的浆液排尽;
b) 电气保护动作引起的电源中断严禁盲目强行送电。
5.6 防止放射源及药品的污染的措施
5.6.1脱硫系统中若有放射源,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防止放射源污染。
5.6.2应加强脱硫废水处理所需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应定期对其进行检查,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5.7防止增压风机故障跳闸的措施
5.7.1严格执行脱硫运行规程,不满足启动条件的禁止启动;在启动前,应按电机转动设备要求对风机进行全面检查。
5.7.2运行中应检查主要表计是否失灵,否则应立即联系检修。
5.7.3 运行中应检查控制油箱与润滑油箱油质清洁合格,油位清晰合适,出口压力正常。
5.7.4增压风机在运行中,如发现轴承、线圈个别点温度升高,应加强监视并分析原因,若温度继续上升并确认测温元件无误后,应立即请示上级作停机处理。
5.7.5在进行冷却风扇清理工作时,应密切注意油温变化趋势,如上升速度快应视情况立即停止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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