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该制度在操作中必须按照“农电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流程进行,如有违者严惩。
事故抢修预案
事故抢险是对线路及设备的故障或异常情况的常态管理和应急机制,是为了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减小事故损失的重要环节,也是体现我们电力行业优质服务的主要环节。现根据公司供电所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拟定事故抢修工作的措施如下。
1、为了在事故抢修工作中能够顺利的进行,供电所必须完善事故抢修措施,配备好事故抢修队伍、通信和交通工具以及足够的备品备件和抢修工器具,满足事故抢修服务的需要;
2、必须制定事故抢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向广大客户公布抢修电话,使客户能够及时、准确的将事故情况向供电所汇报;
3、必须做24小时为客户提供事故抢修服务,做到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进行处理,减小事故损失;
4、在进行事故抢修时,抢修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服务,方便客户,不得拖延抢修时间;若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向客户耐心解释、说明情况,让客户满意,使他们能感觉到我们的服务是很一流的、优质的;
5、在事故抢修过程中,抢修人员必须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必须做好安全措施,保障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扩大;
6、在进行事故抢修时,我们必须做到以下要求:(1)到达事故现场后必须尽快查出事故地点和原因,消除事故根源,防止扩大事故;(2)必须做好安全措施,防止行人接近故障导线和设备,避免发生人身事故;(3)尽量缩小事故停电范围和减少事故损失;(4)对所发生的事故及时进行处理,缩短停电时间;
7、在我们平时工作时若发现配电系统异常,必须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如:断路器掉闸,重合又不能成功;变压器一次或二次熔丝熔断;线路倒杆断线等,我们都必须查明原因后才能及时进行处理;
总之,我们在今后的事故抢修中,必须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上述措施进行工作,做到安全、迅速、优质地将各项抢修工作顺利完成,使领导放心、客户满意。
业扩管理办法
1、供电营业区域内客户的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和临时用电等业务,做好接待和安排工作,做到“一口对外”。
(1)供电所直接办理:对营业区域内50KVA及以下的低压客户的用电业务直接负责办理,负责确定供电方案及答复、设计图纸审核、工程施工的中间检验和工程竣工验收及装表接电工作。
(2)供电所报批办理:对50KVA以上的低压及高压用电客户,受理申请后,在2天内转报公司审批处理。
2、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按时限要求进行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并正式通知用户。
(1)供电所营销管理专责在收到客户用电申请两个工作日内,营销管理人员应到现场查勘,从供用电安全、供电经济性出发,考虑当地电网规划、用电性质、用电容量、供电方式及当地的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方案比较,确定供电方案,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告知用户。
(2)居民客户从受理申请到装表接电不超过5个工作日,低压动力用户等需要验收的用户,待验收合格后,装表接电不超过5个工作日。
(3)负责或参与对业扩工程施工的中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3、安装竣工后,应按规程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按业务界定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对于居民客户,在受理用电申请后,要在规定时间内送电;对于其他客户,在受电装置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送电。
(1)用户在提出报装申请后,特别是动力客户、非普工业用户及营业用电性质用户,供电所营销人员应对用户的用电设备、线路基本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隐蔽工程(如接地装置等)也应进行中间检查,应按规程规定进行验收,并对客户进行安全用电常识宣传。验收不合格者书面对用户提出整改通知书,验收合格后与供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对用电量大的用户或供电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在签订供用电协议时,可单独签订电费结算协议。
(2)各供电所《供用电合同》应按照公司统一《供用电合同》格式编制,根据动力和照明用户的分类,分别签订不同格式的《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必须由公司批准,统一指定有关人员,他人不得签订。
4、送电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用电业务的各种费用,供电所不得擅自减免,并做好统计和管理,定期上报公司,做到有据可查。
建立营业区域内用户的业务资料档案,一户一袋,分类存放。每月向公司上报业扩报装情况统计表。
用电检查管理制度
1、以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标准为准则,对客户的电力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2、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人数不得少于两人,并向被检查客户出示《用电检查证》。
3、经现场检查,确认客户的设备状况、用电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客户并由客户签收,一份存档备份。
4、对用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程序上报,并交有关部门处理。未上报者将严处供电所所长及其负责人。
优质服务管理制度
1、客户服务部规范化制度
(1)客户服务部务必遵循“一口对外”的服务要求,满足客户办理各种用电业务需要。
(2)客户服务部务必提供用电咨询服务、电费结算服务、客户新装增容及变更用电和日常营业申请等服务、提供客户电能表计校试及供用电业务等服务、受理客户紧急报修、投诉及举报等业务。
(3)客户服务部上墙公布业务流程、现行电价及收费标准、供电服务承诺内容。
(4)客户服务部应摆放业务、宣传资料及客户意见簿。
(5)客户服务部应配备书写台和必要的文具,设置客户等候、休息及饮水等设施。
(6)服务台应有服务业务座牌标志,营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2、电力服务紧急管理制度
(1)供电所对外要公布电力紧急服务电话,配置抢修队伍以及足够的备品、备件和抢修工具,以满足紧急服务需要。
(2)供电所电话务必24小时畅通。
(3)供电所接到工作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处理,并将其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达客户现场时间按对外服务承诺执行。
(4)配电抢修人员不得拖延抢修时间,要做到文明服务、方便客户,且要牢记“安全第一”,防止顾此失彼。
(5)配电抢修人员日常工作中要做事故预想,制定预案,对地震、洪水、水灾、风雾灾害等要提前准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6)加强工作检查与考核。考核重点放在工作单传递时间、抢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规定时间内恢复送电率、抢修人员文明作风,考核情况要纳入供电所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抄表卡(器)管理制度
1、严格管理抄表卡(器),供电所设专人负责抄表本的发放、回收,并按区域存放,妥善保管,建立领、退手续。对抄表卡(器)记满的卡片要分类存放,未经供电局批准不得销毁。
2、抄表卡(器)经实际运用证明可靠和经上级批准,才能取消抄表卡。供电所应定期总结抄表卡(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3、应建立健全抄表卡(器)的领用制度及设备档案。
4、供电所抄表卡(器)由审核专责集中管理,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管工作。
5、审核专责负责准备抄表卡(器),保证抄表员按时领取抄表卡(器)。
6、凡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引起的抄表路线与序位变更,审核专责应及时修改和调整微机档案信息,以确保抄表卡(器)中抄表内容的更新。
7、抄表人员按例日领取抄表卡(器),并填写抄表卡(器)交接记录单。
8、抄表人员应严格按规定时间抄表。每次抄表前,均应检查抄表卡片是否完整(或检查抄表器电池电力是否充足,抄表器的按键是否操作灵便,保证抄表器处于良好状态)。携带抄表卡(器)抄表时,应精心保管。
9、抄表人员每天完成抄表工作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把抄表卡(器)送交审核专责,由审核专责将交回的抄表卡(器)中的数据上载到微机中。审核专责确认接收的数据无误后,抄表工作方算结束。
供电所值班制度
为了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全天为客户服务,真正体现“三为”服务,及时解决和处理、解释客户的用电申请、用电查询、事故处理等,根据供电所的实情,特制定供电所员工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供电所安排的标准,每天至少不得少于两人。
2、无论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平时正常的作息时间到位值班,
3、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
4、负责解答客户的用电申请并给予答复,同时向营销管理人员或领导汇报。
5、负责事故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报告领导,同时做好记录。
6、负责所内清洁卫生工作,清洁卫生不合格者,按供电所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7、值班期间,不得远离供电所内,做到24小时客户有难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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