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中的符号可根据需要缩小或放大。当一个符号用以限定另一个符号时,该符号常常缩小绘制。各符号缩小或放大时,各符号相互间及符号本身的比例应保持不变。
本标准示出的符号方位不是强制的。在不改变符号含义的前提下,符号可根据图面布置的需要旋转或成镜象放置,但文字和指标方向不得例置。
导线符号可以用不同宽度的线条表示。
为清晰起见,符号通常带连接线示出。只要不另加说明,符号只给出带连接线的一种形式。
大部分符号上都可以增加补充信息。但是仅在有表示这种信息的推荐方法的情况下,本标准才示出实例。
本标准中有些符号具有几种图形形式,“优选形”是供优选采用的。在同一张电气图样中只能选用一种图形形式,图形符号的大小和线条的粗细亦应基本一致。
6 符号适应计算机辅助绘图系统的规定
为便于在计算机辅助绘图系统使用本标准中的符号,特作如下规定:
a. 符号应设计成能用于特定模数M的网格系统中,本标准使用的模数M为2.5mm;
b. 符号的连接线同网格线重合并终止于网格线的义叉点上;
c. 矩形的边长和圆的直径应设计成2M的倍数,对较小的符号则选为1.5M、1M或0.5M;
d. 两条连接线之间至少应有2M的距离,以符合国际通行的最小字符高为2.5mm要求。
计算机辅助绘图系统要求每个符号都有位于网格交叉点的参考点。本标准没有规定这种参考点的精确位置,但是附录A的网格将有助于选择合适的点。
7 其他
本标准规定的图形符号,均按无电压、无外力作用的正常状态示出。
本标准规定的图形符号中的文字符号、物理量符号等、应视为图形符号的组成部分,但这些文字、物理量符号等不属本标准规定的内容。
本标准中的图形符号凡与国际标准IEC 617相同者,均标出“=”。
来源:电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