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做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明确技术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我局组织制定了《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
1.1为搞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升级)工作,达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目的,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1.2农网改造升级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变(配)电站的布局及高、中、低压配电网主干线路的建设应满足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要求,避免重复建设。
1.3农网改造升级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适用、减少维护,节能环保”的原则,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4农网改造升级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程和规范。
第二章总体要求
2.1农网改造升级应充分考虑城镇、乡村等不同类别区域负荷特点、供电可靠性要求和区域发展规划,合理优化网架结构。
2.2农网改造升级应积极采用“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
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2.3对于特殊地段、具有高危和重要用户的线路、重要联络线路,可实行差异化设计,提高农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4农网改造升级应适度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重点开展新能源分散接入、配电自动化、智能配电台区、农村用电信息采集等试点建设。
2.5高压电网的容载比宜控制在1.5~2.1之间,负荷增长较快地区宜取高值。
2.6中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应根据负荷密度来确定,一般中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4km,乡村不宜超过15km;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250m,乡村不宜超过500m。用户特别分散地区供电半径可适当延长,但应采取适当措施,满足电压质量要求。
2.7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架空线路杆塔上禁止搭挂与电力通信无关的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他弱电线路。
第三章高压配电网
3.1具备条件的县域电网应逐步实现或加强与上一级电网联络。
3.2高压线路宜采用架空线路。
3.3线路导线截面选择应满足负荷中长期发展要求,根据
规划区域内饱和负荷值,按经济电流密度一次选定。110kV架空线路导线截面不宜小于185mm2,66kV不宜小于150mm2,35kV不宜小于120mm2。
3.435kV线路在满足设计要求前提下优先选用钢筋混凝土电杆。
3.5新建变电站应按无人值守方式建设,现有变电站应逐步改造为无人值守变电站。
3.6变电站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电网规划的要求,靠近负荷中心地区。
3.7变电站宜采用半户外布置,选址困难的城镇及污染严重地区可采用户内型变电站或选用组合电器装置(GIS、HGIS)。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