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农村水电发展中还存在着的问题有,贷款门坎高,缺担保。一些民营业主只有从地下钱庄融资和向私人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落实不到小水电头上。上网电价低,加上七扣八扣,每千瓦时2角以下,1角多,甚至只有几分钱。根本谈不上同网同价。从1980年代末期起,大电网从不执行下网趸售价,以零售价批发给地方电力企业和农村小站小网,地电企业、农村小水电企业难以生存发展,农村用户反应强烈。《可再生能源法》及配套法规,国家电监委和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出台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等规定得不到执行。长期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被认为过时更得不到落实。
推进农村水电改革的可行措施
为推进农村水电改革发展,首先应该坚持电力体制改革方向,实行大小电网并举共存、和谐协调发展。坚持“分散开发、就地成网、就近消纳、联网调剂”与“依托现有电网,完善配电网络”相结合,保障安全、廉价、可靠供电。其次,坚持主辅分离、输配分开改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尽快开展输配分开改革试点,在趸售、“上划”、“代管”、“控股股改”县中选择条件好、代表性强的开展试点,不把它们与大电网供电局、直供县同时考虑,以防止出现“制约多、困难大、进展慢”的问题,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农村水电上网电量和价格方面,电网企业应全额收购并网农村水电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和发供一体企业自发自供后的上网电量,上网电量同网同价。农村水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互供电量,在产权分界处按月互抵,互抵后的电量按各自电价结算。或上网电价实行同网同价,下网电价实行趸售电价(综合销售电价打七折)。同时支持农村水电借网过路,电网企业按实际成本加微利收取过网费。还要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对农村水电等绿色能源进一步实行配额制,建立绿色能源发电交易市场。
在农村水电的经营形式上,应积极支持和帮助农村集体与农民采用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的形式开发经营农村水电。一办法种是,积极支持和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用被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入股、被量化给农村集体和农民部分的水能资源使用权入股、相关补偿入股、投劳投料投资入股、信贷资金入股、国家补助入股开发经营农村水电,促进和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并形成长效机制。另一种是,积极支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农村水电企业。设置国有股(含国有资金股、国有资源股),在保障企业合理回报的条件下,国有股收益用于资源维护保养与生态修复建设,用于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促进和保障实现“国家得生态,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
在经济支持上,县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水电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国家4万亿应对金融危机资金,完善农网城网资金,扶贫资金、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应用于农村水电电源电网改造与建设。国家列专项资金补助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要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村水电发展的重要作用。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支持农村水电建设。扶贫贷款、信用社贷款、邮政储蓄资金、小额贷款要用于农村水电建设。
支持农村集体、农民使用未来农村水电股权权益、未来电费收益作为抵押担保,贷款开发建设农村水电。农村水电建设贷款的还贷期,应延长至25年,同时实行财政贴息。最后坚持“以税惠农”,农村集体、农民举办和为主举办的农村水电企业增值税、所得税执行零税率。
来源:中国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