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业论文技术应用政策标准解决方案常用资料经验交流教育培训企业技术专家访谈电力期刊
您现在的位置:北极星电力网 > 技术频道 > 政策标准 >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

北极星电力网技术频道    作者:佚名   2010/12/3 10:26:05   

 关键词:  电力安防 工作规程

  a.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中有表1内的断丝根数者;

  b.钢丝绳断股者;

  c.钢丝绳的钢丝磨损或腐蚀达到原来钢丝直径的40%及以上,或钢丝绳受过严重退火或局部电弧烧伤者;

  表1钢丝绳断丝根数

  最初的安全系数钢丝绳结构

  6×19=114+16×37=222+16×61=366+118×19=342+1

  逆捻顺捻逆捻顺捻逆捻顺捻逆捻顺捻

  小于6126221136183618

  6~7147261338193819

  大于7168301540204020

  d.钢丝绳压扁变形及表面起毛刺严重者;

  e.钢丝绳断丝数量不多,但断丝增加很快者。

  5.6.12使用车辆、船舶运输,不得超载。运电杆、变压器和线盘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移动伤人。

  5.6.13装卸电杆应防止散堆伤人。当分散卸车时,每卸完一处,必须将车上其余的电杆绑扎牢固后,方可继续运送。

  5.6.14多人抬杆,必须同肩,步调一致,起放电杆时应互相呼应。

  5.6.15凡用绳子牵引杆子上山,必须将杆子绑牢,钢丝绳不得触磨地面,爬山路线两侧5m以内,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6配电变压器台上的工作

  6.1配电变压器台(架、室)停电检修时,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同一天内几处配电变压器台(架、室)进行同一类型工作,可使用一张工作票。高压线路不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人员说明线路上有电,并加强监护。

  6.2在配电变压器台(架、室)上进行工作,不论线路已否停电,必须先拉开低压刀闸[不包括低压熔断器(保险)],后拉开高压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在停电的高压引线上接地。上述操作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进行时,可不用操作票。

  6.3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台的结构是否牢固。

  吊起或放落变压器时,应遵守邻近带电部分有关规定。

  6.4配电变压器停电做试验时,台架上严禁有人,地面有电部分应设围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有专人监护。

  6.5进行电容器停电工作时,应先断开电源,将电容器放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6.6线路柱上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保险)进行检修时,必须在连接该设备的两侧线路全部停电,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7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7.1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7.1.1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鸟窝,紧杆塔螺丝,检查架空地线(不包括绝缘架空地线),查看金具、瓷瓶工作时,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

  进行上述工作必须使用绝缘无极绳索、绝缘安全带,风力应不大于5级,并应有专人监护。

  如不能保持表2要求的距离时,应按照带电作业工作进行。

  表2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kV)安全距离

  (m)电压等级

  (kV)安全距离

  (m)

  10及以下0.701542.00

  20~351.002203.00

  441.203304.00

  60~1101.505005.00

  7.1.2在10kV及以下的带电杆塔上进行工作,工作人员距最下层高压带电导线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7m。

  7.2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7.2.1停电检修的线路如与另一回带电线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近至危险距离以内(见表3),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并予接地。接地线可以只在工作地点附近安装一处。

  另一回线路的停电和接地,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并按照第2、3章的规定同样办理。若另一回电力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则工作负责人应向该单位要求停电和接地,并在确实看到该线路已经接地后,才可开始工作。

  工作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的措施。

  如邻近或交叉的线路不能停电时,必须遵守第7.2.2~7.2.5条的规定。

  7.2.2在带电的电力线路邻近进行工作时,有可能接近带电导线至危险距离以内时,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a.采取一切措施,预防与带电导线接触或接近至危险距离以内。牵引绳索和拉绳等至带电导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

  b.作业的导、地线必须在工作地点接地。绞车等牵引工具必须接地。

  表3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kV)安全距离

  (m)电压等级

  (kV)安全距离

  (m)

  10及以下1.0154~2204.0

  35(20~44)2.53305.0

  60~1103.05006.0

  7.2.3在交叉档内放落、降低或架设导、地线工作,只有停电检修线路在带电线路下面时才可进行,但必须采取防止导、地线产生跳动或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至危险范围以内的措施。

  7.2.4停电检修的线路如在另一回线路的上面,而又必须在该线路不停电情况下进行放松或架设导、地线以及更换瓷瓶等工作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安全措施应由工作人员充分讨论后经工区批准执行。措施应能保证:

  a.检修线路的导线、地线牵引绳索等与带电线路的导线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b.要有防止导、地线脱落、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

  7.2.5在发电厂、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的相互靠近的(100m以内)平行或交叉线路上,要求:

  a.做判别标帜、色标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使工作人员能正确区别哪一条线路是停电线路。

  b.在这些平行或交叉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应发给工作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记。

  c.登杆塔前经核对标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方可攀登。

  d.在这一段平行或交叉线路上工作时,要设专人监护,以免误登有电线路杆塔。

  7.3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7.3.1在同杆共架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应在工作人员对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小于表2规定的安全距离时,才能进行。

  7.3.2遇有5级以上的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工作。

  7.3.3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检修的一回线路的正确称号应特别注意。多回线路中的每一回线路都应有双重称号,即:线路名称、左线或右线和上线或下线的称号。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的方向,在左边的线路称为左线,在右边的线路称为右线。

  工作票中应填写停电检修线路的双重称号。

  7.3.4工作负责人在接受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时,应向工作许可人问明哪一回线路(左右线或上下线)已经停电接地,同时在工作票上记下工作许可人告诉的停电线路的双重称号,然后核对所指的停电的线路是否与工作票上所填的线路相符。如不符或有任何疑问时,工作负责人不得进行工作,必须查明已停电的线路确实是那一回线路后,方能进行工作。

  7.3.5在停电线路地段装设的接地线,应牢固可靠防止摆动。断开引线时,应在断引线的两侧接地。

  如在绝缘架空地线上工作时,应先将该架空地线接地。

  7.3.6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参加的工作人员指明哪一回线路已经停电,哪一回线路仍带电,以及工作中必须特别注意的事项。

  7.3.7为了防止在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误登有电线路,还应采取如下措施:

  7.3.7.1各条线路应用标志、色标或其他方法加以区别,使登杆塔作业人员能在攀登前和在杆塔上作业时,明确区分停电和带电线路;

  7.3.7.2应在登杆塔前发给作业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记;

  7.3.7.3作业人员登杆塔前核对标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方可攀登;

  7.3.7.4登杆塔和在杆塔上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7.3.8在杆塔上进行工作时,严禁进入带电侧的横担,或在该侧横担上放置任何物件。

  7.3.9绑线要在下面绕成小盘再带上杆塔使用。严禁在杆塔上卷绕绑线或放开绑线。

  7.3.10向杆塔上吊起或向下放落工具、材料等物体时,应使用绝缘无极绳圈传递,保持表3的安全距离。

  7.3.11放线或架线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导线或架空地线由于摆动或其他原因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至危险范围以内。

  在同塔杆架设的多回线路上,下层线路带电,上层线路停电作业时,不准做放、撤导线和地线的工作。

  7.3.12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放落和架设过程中的导线亦应接地,以防止带电的线路发生接地短路时产生感应电压。

  8带电作业

  8.1一般规定

  8.1.1本章的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两线一地的线路及电气设备上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8.1.2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8.1.3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必须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出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行和使用。

  8.1.4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厂(局)领导批准,工作负责人也可经工区领导批准。

  8.1.5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8.1.6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带电作业现场情况不熟悉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查勘。根据查勘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8.1.7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调度联系,工作结束后应向调度汇报。

  8.1.8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8.1.8.1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8.1.8.2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8.1.8.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8.1.9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调度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8.2一般技术措施

  8.2.1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的规定。

  表4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103563(66)110220330500

  距离(m)0.40.60.71.01.8(1.6)1)2.63.62)

  注:1)因受设备限制达不到1.8m时,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用括号内(1.6m)的数值。

  2)由于500kV带电作业经验不多,此数据为暂定数据。

  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能满足表3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8.2.2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表5的规定。

  8.2.3更换绝缘子或在绝缘子串上作业时,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少于表6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友情链接
北极星工程招聘网北极星电气招聘网北极星火电招聘网北极星风电招聘网北极星水电招聘网北极星环保招聘网北极星光伏招聘网北极星节能招聘网招标信息分类电子资料百年建筑网PLC编程培训

广告直拨:   媒体合作/投稿:陈女士 13693626116

关于北极星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媒体报道 | 营销方案 | 成功案例 | 招聘服务 | 加入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排行

京ICP证080169号京ICP备09003304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58号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019] 5229-579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 字第13229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200384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1101052014340号

Copyright © 2022 Bjx.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火山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