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电企业来说,既可以得到政府给予的垃圾处理费用,又可以得到发电上网的收入和补贴。此外,垃圾发电属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并能享受所得税减免的政策。因此,受利益驱动,一些企业掺煤比例过高,设计配置过大机组,夸大建设规模。
3 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a)降低垃圾发电厂的建设成本,采用焚烧设备国产化或主要设备进口、其他设备国产化的办法,这方面中国已有先例,且发电厂运行良好。另外要加强管理,提高运行质量,完善配套设施,必须建立全封闭的垃圾库,生产人员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配穿安全服,防护设施必须到位。垃圾在垃圾储坑内会发酵产生臭气,使用负压系统,将臭气吸入焚烧炉内进行焚烧除臭;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发酵废水、渗滤液必须引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水考虑循环利用;将焚烧后的有害物质进行相应的处理,使NOX、SO2等气体排放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
b)充分利用已有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市政公用设施监管系统和环境监管系统,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排放监管体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应安装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加快推进运营过程实时监控,加强对焚烧设施烟气排放的监测;
c)山西省各城市、县要根据本地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分类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逐步推进,积极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相关技术研究和推广。“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近期以控制水分作为开展分类示范优先选择,对家庭生活垃圾进行干湿分类,降低厨余垃圾含水率。重点包括(a)配备生活垃圾分类和降低厨余垃圾含水率的设施。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袋、分类收集桶、分类运输车辆等;(b)建设与垃圾分类投放相匹配的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对垃圾混合收集转运站进行升级和改造,建立厨余垃圾收运系统。完善以社区废品回收站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和交易集散市场建设;(c)建设与分类垃圾相适应的垃圾处理设施,推进建设规模化的再生资源分拣集散中心;
d)为控制垃圾焚烧发电掺煤比例的问题,政府部门试图通过监管垃圾处理量,但这种方法不易实施。2012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该通知通过调整补贴模式抵制煤充垃圾,进一步规范了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完善了垃圾焚烧发电费用分摊制度,并切实加强了对垃圾焚烧发电价格监管力度。
4 结语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前景非常乐观。一方面城市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人们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不断提高,国家政策支持不断加强,垃圾分类不断普及,生活垃圾热值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收益相对稳定,并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能给投资者带来稳定的回报,承着国产化焚烧设备的不断完善,单位投资成本将不断降低。
来源:中国新能源发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