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椭圆形轴瓦的顶部间隙,在轴颈大于100毫米时,为轴颈直径的1~1.5/1000(较大比例数值适用于小直径),两侧间隙各为轴颈直径的1.5~2/1000
3、推力轴承间隙为0.25~0.5毫米(较大数值适用于在容量机组)。
4、圆柱形轴承的过盈为0.05~0.15毫米(较大数值适用于大型轴承)球形轴承为±0.03毫米(即有过盈或有间隙),但对于综合式推力轴承的球形轴承应取正值(过盈)。在轴承盖运行过程中有受热情况时,过盈应适当加大,但圆形轴承过盈最大不应超过0.25毫米。
轴瓦的顶部间隙及过盈应沿轴瓦全长均匀一致。
八、支持轴瓦的乌金接触面角度应符合制造厂规定,圆筒形轴瓦一般应为60°,最大可达90°,在此角度内沿下瓦全长接触应达75%以上并均匀分布,接触应呈斑点状。检查接触面时,轴瓦应在运行位置,转子的全部重量或部分重量应在轴瓦上。不合格时应进行重新修刮。
九、推力轴承瓦片的乌金形状应符合制造厂要求,一般其接触面积应占每块瓦片的四分之三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修修刮。检查推力轴承瓦片的接触面时,应组合的部件与检查推力轴承间隙相同。
十、转子轴颈两端有凸缘时,凸缘应与轴瓦保持一定间隙,以保证运行时转子的顺利膨胀。
十一、油档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档在轴瓦或轴承座上应固定牢固。
2、上下半油档板之间的对口应严密,最大间隙不允许超过0.1毫米,并不允许错口。
3、油档边缘应按照制造厂规定修薄,一般厚度为0.2毫米。
4、油档间隙用塞尺检查应符合制造厂规定,制造厂无规定时,应符合表中规定:
油档部位 | 间隙 |
轴瓦本身的及轴瓦座上的油档 | 上部 | 0.20~0.25 |
两侧 | 0.10~0.20 |
下部 | 0.05~0.1 |
综合式推力轴承前端乌金质油档 | 上部 | 接近支持轴瓦顶部间隙 |
两侧 | 平均各为上部与下部侧间隙之和的一半 |
下部 | 0.20左右 |
推力盘的油档 | 上部 | 1.00~1.50 |
两侧 | 0.70~0.80 |
下部 | 0.30左右 |
注:当转子顺时针转动时,左侧间隙应较右侧略大,反之应相反。
十二、轴承的锁饼、顶部的制动销子或轴承温度表均应与轴瓦保持一定的间隙,防止将轴瓦卡死。锁饼或制动销子的间隙不得过大。锁饼应低于轴瓦水平接合面0.03~0.20毫米。
十三、瓦枕下的薄垫片应使用钢质材料,并不得超过三层。每层垫片最薄不应小于0.10毫米.薄垫片应平整列毛边、毛刺并是整张的,其尺寸须布满瓦枕,所需打出的螺钉孔不应过大。最后调整好的瓦枕片应记录层数及每层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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