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紧急停炉,锅炉运行时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紧急停炉并通知有关部门:
A、锅炉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限以下时;
B、不断加大锅炉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时;
C、锅炉水位已升到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限以上时;
D、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时;
E、所有水位表、安全阀或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时;
F、锅炉元件损坏,危机运行人员安全时;
G、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切断鼓风机电源,迅速清除所有焦炭。
三、维修保养
1 锅炉在运行期间应注意以下列几点:
(1)每班检查风机运行情况,若风机发生剧烈震动,应停车检查;
(2)锅炉底部地面上不可积水,以防潮湿腐蚀底座。
2 锅炉运行 1-2星期,应进行一次检查,阀门、仪表及管道有否渗漏损坏,如有应进行修复。
3 锅炉每运行 6 个月,应停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除上述工作外,还应进行:
(1)清除锅壳底部的水垢和泥垢,并用清水冲洗;
(2)对锅炉进行内外检查,如受压部分的焊缝钢板内外有无腐蚀现象,若有,应及时修复;
(3)检查完毕后,可在着火面涂以锅炉漆;
(4)检查风机是否正常;
(5)必要时可拆去保温层作彻底检查;
(6)锅炉底座、保温罩壳及烟风道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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