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未派人看守;带电容性的试验品试验后不彻底放电。
11、带电作业前不对要使用的绝缘工具进行绝缘检测、检查。
12、工作票终结后在设备上留有工具、杂物或自设的接地短路线。
13、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14、立起的电杆,在永久拉线未全部装好的情况下松动或拆除临时拉线。
15、立、拔杆,收、放线,紧线工作无专人指挥或不服从统一指挥。
16、杆上作业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方法放线。
17、电气作业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现场情况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在不明确带电部位的情况下,盲目开工。
18、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离开工作现场,未临时委派能胜任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使现场失去监护。
19、不按规定设监护人,监护人不到位或失去监护。
20、单人巡线时从事登杆作业。
21、事故抢修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2、指挥未经培训的人员从事电业生产工作。
23、在倒闸操作时,不进行模拟或不监护或不唱票或不复诵。
24、不按规定随意解除电气防误闭锁装置。
25、使用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新进人员顶岗或从事其他电气作业。
26、需要保留的接地线、安全措施等或未办理终结手续的工作票不作交班记录。
27、在禁止烟火的场所使用明火。
28、对外来工程施工队,发包单位在签定合同前不制订安全组织措施,合同中无安全条款。
29、10KV及以上设备大修未事先制订大修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
30、作业现场擅自改变或移动安全措施。
31、作业中随意跨越遮拦或随意扩大工作范围。
32、不按规定签发工作票。
33、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4、在施工、检修、试验工作中,工作人员擅自变更施工(试验)方案。
35、在变电站控制室、调度值班室等重要生产场所进行打牌等娱乐活动的参与者。
36、应使用其他登高工器具而未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登高工器具者。
三、有下列违章表现(二类违章)之一者,每次扣4分:
1、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和开关,不戴绝缘手套。
2、装卸高压可熔保险,不戴绝缘手套,不站在绝缘垫(台)上。
3、在带电的二次回路上工作,穿短袖服装,不使用绝缘工具。
4、装、拆电源线时不先断开电源。
5、用湿布擦拭带电的低压电器、灯泡及运行中的端子排。
6、工作、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
7、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不按票面所列的安全措施检查现场布置是否与要求相符。
8、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按规程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双方违章)。
9、在变电站的直流屏、所用电屏等布线密集的屏上工作时,不采用防止短路、接地、触电措施。
10、攀登脆弱、干枯的树枝砍伐树木。
11、杆上作业人员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紧线。
12、使用人字梯时,梯子不装保护绳。
13、在油开关、变压器本体上工作时穿塑料平底鞋。
14、戴手套在钻床上工作;用砂轮机的侧面打磨物件;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
15、工作隔日间断,工作票不返回工作许可人,次日不办理许可手续。
16、不进行交接班手续和设备巡视。
17、作业现场在注油设备周围流动吸烟。
18、电焊机无护罩,接地线、焊线不符合要求及作业中不戴护目眼镜。
19、在未装漏电保护器的检修电源回路中,未加装携带式漏电保护箱。
20、调度员向无权接受调度命令的人员下达调度命令。
21、用缠绕的方法接地或短路。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