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4投入高加运行;
5.5.5投电除尘器;
5.5.6热工各种自动、保护能正常稳定投入,自动投入率符合要求;
5.5.7汽水品质合格;
5.5.8在整个锅炉调试过程中发现的主要设备问题,都得到了处理。
6投入整套试运的设备及系统
机炉整套联合启动时,应将下列所有配套设备投入运行或备用:
6.1锅炉本体及燃烧设备;
6.2制粉系统及配套设备(6套);
6.3送风机、一次风机及引风机各两台及其风烟系统;
6.4再生式三分仓空气预热器2台;
6.5给水泵(3台)及给水系统;
6.6减温水系统;
6.7疏水系统及排污系统;
6.8高、低压旁路系统;
6.9补给水系统;
6.10工业水系统;
6.11消防水系统;
6.12燃油系统以及高能电点火装置;
6.13火检冷却风系统
6.14输煤系统;
6.15除灰除渣系统;
6.16汽水加药、取样系统,排空气系统;
6.17电除尘器两套;
6.18蒸汽吹灰系统;
6.19仪用及厂用压缩空气系统;
6.20锅炉热工表盘和控制盘,BMS、DAS、SCS、CCS等计算机控制系统;
6.21锅炉范围内的厂用动力与控制电源,正常与事故照明等系统;
6.22锅炉范围内外的通讯系统。
7整套启动应具备的条件
7.1整套启动的现场条件
7.1.1场地基本平整,消防、交通及人行道畅通,厂房各层地面应完成,试运现场应设有明显标志和分界(包括试运区和施工区分界),危险区应有围栏和警告标志。
7.1.2试运区的施工脚手架应拆除,现场清扫干净,保证安全操作。
7.1.3试运区的梯子、平台、栏杆、护板等应按设计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
7.1.4消防系统具备投用条件,已经当地政府消防部门验收通过并已投入正常使用.试运区域的消防水源可靠,消防设施齐全。
7.1.5厂内、外排水设施能正常投运,沟道畅通,沟道及孔洞盖板齐全。
7.1.6试运范围的工业、生活用水系统和卫生安全设施应能投入正常使用。
7.1.7试运现场具有充足的正式照明,事故照明应能在正式照明故障时及时自动投入。
7.1.8所有投运的设备、管道和阀门已命名,并挂好标志牌,有关电气设备已配齐标志牌。
7.1.9各运行岗位都应有正式的通讯装置,根据试运要求增设的临时岗位,应有可靠的通讯联络设施。
7.1.10保温、油漆及管道色标工作已按设计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7.1.11在严寒季节试运,现场应有防冻措施,厂房温度一般不得低于5℃,确保设备不冻坏,室外管道的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7.1.12空调装置、采暖及通风设施应按设计正常投用。
7.2整套启动系统及设备条件
7.2.1烟风系统
7.2.1.1送、引风机、一次风机、空预器试转合格,签证齐全,能满足满负荷试运要求;
7.2.1.2锅炉冷态通风检查试验结束,风门挡板消缺完毕,风门挡板位置正确,风烟道已封闭;
7.2.1.3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空预器轴承润滑系统正常,冷却系统能正常投用;
7.2.1.4空预器径向、轴向密封初调整工作结束,蒸汽吹灰系统、清洗系统、消防系统及火灾报警已能正常投用;
7.2.1.5炉膛烟温探针、烟气挡板调试合格;
7.2.1.6电除尘空升试验结束,电加热及振打装置已调好,具备投用条件。
7.2.2汽水系统
7.2.2.1汽水阀门调试完毕,锅炉各部件严密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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