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统计期时间为一共9个月。故统计期时间为6576小时)由(1)(2)式可得:农村供电可靠率RS3由99.559%提高到99.711% 。
由(1)(2)式可知,活动前与活动后同比减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15.971小时,多供电量652 kWh。
多供电量增加效益额=多供电量×(售电价-购电价)
=652kWh×(0.56元-0.41元)
=97.8元
按照车辆所消耗费用和校验员下乡所需生活费用来算,这次活动所需成本费用共为:
车辆所需油费和车辆折旧费用+工作人员生活费用=8034元
直接经济效益共合计:
减少经济损失+3户擅自操作计量装置违约使用电费+多供电量增加效益额-(车辆所需油费和折旧费用+工作人员生活费用)=27595.68元+1500元+97.8元-8034元=21159.48元。
在本次活动中,工作人员全心全意的为客户提供了无偿服务,减少了距离电能表校验室较远的用电客户,到校验室校验电能表来、回路上所用时间。从而提高了农村供电可靠率,为我局在每年一次的行风评议活动中取得佳绩奠定了基础,实现了电力优质服务的承诺,得到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好评。本次活动的开展有效的对运行中的ⅴ类电能表,从装出第六年起,每年应进行分批抽样,做修调前检验,以确定整批表是否继续运行,提高了电能表调前合格率。我们充分利用移动计量校验车的优越性,安排更为合理的抽检、轮校校验计划,今后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推广应用到一些其他方面,更好的利用移动现场校验,从源头上提高运行中ⅴ类电能表调前合格率。为客户提供更方便的服务,为我局在对规范表计管理做了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来源:电力自动化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