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检查高、低压熔断器是否熔断。若高压熔断器熔断,应查明原因予以更换,若低压熔断器熔断,应立即更换。
(4)检查二次电压回路的接点有无松动、有无断线现象,切换回路有无接触不良,二次侧自动空气开关是否脱扣。可试送一次,试送不成功再处理。
3.高、低压熔断器熔断及处理
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发生高、低压熔断器熔断时,有如下故障现象显示:对应的电压互感器“电压回路断线”光字牌亮,警铃响;电压表指示偏低或无指示,有功功率表、无功功率表指示降低或为零。
处理方法:复归信号。检查高、低压熔断器是否熔断,若高压熔断器熔断,应拉开高压侧隔离开关并取下低压侧熔断器,经验电、放电后,再更换高压熔断器。测量电压互感器的绝缘并确认良好后,方可送电。若低压熔断器熔断,应立即更换。更换熔丝后若再次熔断,应查明原因,严禁将熔丝容量加大。
4.电压互感器本体故障的处理
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有下列故障现象之一者,应立即停用:
(1)高压熔断器连续熔断2~3次; 。
(2)内部有放电声或其他噪声;
(3)电压互感器冒烟或有焦臭味;
(4)绕组或引线与外壳间有火花放电;
(5)运行温度过高;
(6)电压互感器漏油。
在停用电压互感器时,若电压互感器内部有异常响声、冒烟、跑油等故障,且高压熔断器又未熔断,则应该用断路器将故障的电压互感器切断,禁止使用隔离开关或取下熔断器的方法停用故障的电压互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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