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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距离保护装置技术条件

北极星电力网技术频道    作者:佚名   2012/7/3 13:54: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 479—92

静态距离保护装置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2-07-02 批准1992-10-01 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静态距离保护装置的分类原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静态距离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该装置适用于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输电线路。

本标准作为装置设计、制造、检查及验收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GB2900.1 电工名词术语基本名词术语

GB2900.17 电工名词术语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

GB7261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基本试验方法

GB6162 静态继电器及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GB11287 继电器、继电保护装置的振动(正弦)试验

DL478—92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3 名词术语

本标准采用的名词术语,均按照GB2900.1 及GB2900.17 的规定。

4 产品分类

4.1 型式及分类

4.1.1 装置的构成原理为静态型。

4.1.2 装置的安装方式为嵌入式安装。

4.1.3 装置结构为插件式结构。

4.1.4 装置接线方式为后接线方式。

4.2 型号及含义

装置的型号及含义由产品标准规定。

4.3 外形及安装尺寸

装置的外形尺寸及安装尺寸由产品标准规定。

4.4 重量

装置的重量由产品标准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装置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制造,各部件、组

件均应符合生产图纸的要求。用于湿热带的装置除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JB4259《热

带保护继电器及保护装置》的规定。

V 3 / 100 ,100V。

5.6.1.2 交流电流

5A,1A。

5.6.1.3 频率

50Hz。

5.6.1.4 直流电压

逆变电源输入额定电压为220V、110V,输入电压的允许波动范围为额定电压的80%~

115%。对于逆变电源输出额定电压,分立元件的保护装置采用24V、18V,并应有负偏压:

集成电路的保护装置采用24V、±15V、±12V。

5.6.2 过载能力

5.6.2.1 交流电压回路

1.2 倍额定电压下可连续运行。

5.6.2.2 交流电流回路

2 倍额定电流下能连续运行,10 倍额定电流下允许10s。

5.6.3 功率消耗

5.6.3.1 交流电压回路

额定电压下每相功率消耗:分立元件的保护装置不大于15VA,集成电路的保护装置不

大于3VA。

5.6.3.2 交流电流回路

在额定电流下每相(包括零线回路)功率消耗:分立元件的保护装置不大于6VA,集成电

路的保护装置不大于1VA。

5.6.3.3 直流回路

在额定电压下应不大于60W。

5.7 主要技术性能

5.7.1 整套保护可根据需要反应下列短路故障;

a.相间短路;

b.接地短路;

c.相间和接地短路。

5.7.2 保护装置的阻抗元件可采用切换式或不切换方式构成。

5.7.3 在全相运行方式下,按保护装置选相跳闸的规定程序,有选择性地切除相应的各种类

型故障。

5.7.4 在非全相运行过程中,应可靠闭锁可能误动的保护段,当非全相过程再发生故障,允

许保护装置不动作或无选择性加速动作,或有选择性地延时动作。

5.7.5 对于保护接地短路的距离保护,要求阻抗元件应有较好保护过渡电阻的能力。

5.7.6 在保证原有保护性能的前提下能和专用或复用载波、微波、特高频、光纤等通道设备

配合工作,实现下列功能中一种或几种:

a.允许式;

b.闭锁式;

c.混合式;

d.解除闭锁式。

为方便实现上述a、b、c 功能,保护装置的Ⅰ、Ⅱ、Ⅲ段都应具有方向性。

5.7.7 整套保护装置宜采用电流元件启动,推荐选择下列元件:

a.三相式负序电流或负序电流增量元件;

b.电流突变量元件;

c.零序电流或零序电流增量元件。

5.7.8 接地距离保护装置应能独立选相跳闸或能通过选相装置实现分相跳闸。

5.7.9 保护装置应设两个独立出口回路,距离Ⅰ、Ⅱ段共用一个出口,和通道设备配合构成

的全线速动保护部分可通过该出口跳闸或另设出口回路,距离Ⅲ段用另一个出口。对于

220kV 及以上线路的保护,出口继电器的触点数目应按能跳开双断路器配置。对能独立选相

跳闸的保护装置,应有两副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的专用触点。

5.7.10 保护装置必须具备振荡闭锁措施,当全相振荡发生区内短路时,允许保护延时动作。

5.7.11 保护装置应能适用于接在母线上或线路上的电磁式和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5.7.12 保护装置背后发生各种类型的金属性短路或经电阻短路时,不应误动。

5.7.13 交流电压二次回路发生断线或短路故障时,应能闭锁保护装置,保证不误动。

5.7.14 保护装置应有可供选择的下列重合闸后加速方式:

a.瞬时加速第Ⅱ段或第Ⅲ段;

b.瞬时恢复第Ⅰ、Ⅱ段;

c.第Ⅲ段带可躲过振荡的短延时;

d.对能独立选相跳闸的保护装置,应能实现按相加速。

5.7.15 保护装置应有手合加速跳三相回路。

5.7.16 在由分布电容、并联电抗器和变压器(励磁涌流)等所产生的谐波分量和直流分量的稳

态和暂态的影响下,保护装置不应误动或拒动。

5.7.17 保护装置的整组动作时间,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在短路阻抗与整定阻抗之比小于或等于0.7 时,2 倍精工电流下的动作时间均应不大

于40ms,5 倍精工电流下的动作时间均应不大于30ms;

b.在最小整定阻抗档,短路阻抗与整定阻抗之比小于或等于0.7,系统阻抗比为0.1~20

时,动作时间均应不大于40ms。

5.7.18 接用母线电压互感器条件下,保护装置返回时间应不大于30ms。

5.7.19 保护装置的振荡闭锁回路必须在系统振荡停息后才允许复归。

5.7.20 当任一元器件故障时,不应引起保护装置跳闸,并发出信号。

5.7.21 保护装置应设闭锁回路,在下列情况下闭锁保护装置并给出异常信号,闭锁回路启动

后应自保持,手动复归。

a.交流电压二次回路发生各种故障;

b.在正常情况下,任一阻抗元件误动作或能导致保护装置误动作的元器件损坏。

5.7.22 保护装置应有反映保护动作或异常的信号指示,信号继电器动作后必须手动才能复

归,并应至少有2 付独立的输出触点。装置各回路的继电器应备有1 付触点启动事件记录器。

刚好动作的数值。

暂态动作值:指在金属性短路过程,因暂态分量造成被试阻抗元件产生抖动的整定值;

当暂态过程消失,阻抗元件也返回。

5.8.1.9 返回系数

电压互感器、电抗互感器用最大抽头时,应不大于1.15。

5.8.1.10 最小稳态动作电压

为保证在反方向故障时不致因残余电压引起保护误动,要求在最大模拟阻抗角下,元件

的最小稳态动作电压不低于0.5V。

5.8.2 电流启动元件

5.8.2.1 整定范围

a.电流突变量元件(按一个线圈通电流);对于1A 保护装置,最大起动值不大于0.2A;

对于5A 保护装置,最大起动值不大于1.0A。

b.负序、零序电流增量元件:对于1A 保护装置,最小起动值不大于0.1A;对于5A 保

护装置,最小起动值不大于0.5A。

5.8.2.2 整定值刻度离散范围受短路合闸角等影响的离散范围不大于±30%。

5.8.2.3 动作时间

两倍动作值下应不大于12ms。

5.8.2.4 电流起动元件还应满足的要求

a.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不应起动;

b.线路空载合闸时,即使起动,应能可靠返回;

c.应具有良好的抗系统振荡性能,在大于和等于0.1s 内三相电流由零上升到4 倍额定电

流时,应可靠不动作。

5.8.3 电压断线闭锁元件

5.8.3.1 整定范围(以3 倍零序电压表示)

3V,5V,7V 均可。

5.8.3.2 刻度值误差

应不大于+10%。

5.8.4 启动振荡闭锁回路的电流元件

5.8.4.1 整定范围

a.对于5A 保护装置为2.5~10A;b.对于1A 保护装置为0.5~2A。

5.8.4.2 返回系数

应不小于0.85。

5.8.5 时间元件

5.8.5.1 整定范围

a.Ⅱ段时间元件为0.1~2s,调整级差0.05s。

b.Ⅲ段时间元件为0.5~9s,调整级差0.1s。

5.8.5.2 刻度值误差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应不大于±5%。

5.9 温升

当周围介质温度为40℃,装置长期施加1.1 倍额定值时,其线圈温升不超过65℃,且

无绝缘或其他元件损坏现象。

5.10 振动响应承受能力

该装置应能承受GB11287 第4.3.1.2 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Ⅰ级的振动响应试验。

5.11 振动耐久承受能力

该装置应能承受GB11287 第4.3.3 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 级的振动耐久能力试验。

5.12 冲击响应承受能力

该装置应能承受ZBK45019《继电器、继电保护装置的冲击碰撞试验》第4.8.1 条规定

的严酷等级为1 级的振动响应试验。

5.13 冲击耐受承受能力

该装置应能承受GB7261 第17.5 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 级的冲击耐受试验。

5.14 绝缘性能

5.14.1 绝缘电阻

装置的带电电路对非带电金属部分及外壳之间,以及电气上无联系的各带电电路之间,

在基准条件下,用开路电压为500V 的兆欧表测定其绝缘电阻时,其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

100MΩ。

5.14.2 介质强度

装置的带电电路对非带电金属部分及外壳之间,以及电气上无联系的各带电电路之间

(指交流电路与交流电路之间,交流电路与直流电路之间),应能承受50Hz 交流试验电压

2000V(有效值)历时1min 的试验,应无绝缘击穿或闪络现象。

5.14.3 冲击电压装置的各带电电路对外露的非带电金属零件及外壳之间,以及在电气上无联

系的各交流电路之间,应能承受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电压峰值为5kV。试

验后装置应无绝缘损坏或闪络现象,装置恢复后,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15 耐湿热性能

装置在最高温度为40℃,经试验周期为2 个周期(48h)的交变湿热试验,在试验结束前

2h 内用开路电压为500V 的兆欧表测量装置各导电电路对外露非带电金属零件及外壳之间、

电气上不联系的交流输入电路之间以及交流输入电路与直流输入电路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

不小于1.5MΩ;各带电电路与外露的非带电金属零件及外壳之间的介质强度为本标准第

5.14.2 条规定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幅值的75%以上。

5.16 碰撞承受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GB7261 第18.4 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 级的碰撞试验。

5.17 机械寿命

如果电路采用的电磁式继电器已经证明,满足机械寿命要求,则装置可不进行机械寿命

试验。

5.18 高频电气干扰承受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GB6162 规定的高频干扰试验,试验电源频率为1MHz 和100kHz,试验

电压幅值共模为2500V,差模为1000V,波形为衰减振荡波。按标准规定,对被试继电器预

5.9 温升

当周围介质温度为40℃,装置长期施加1.1 倍额定值时,其线圈温升不超过65℃,且

无绝缘或其他元件损坏现象。

5.10 振动响应承受能力

该装置应能承受GB11287 第4.3.1.2 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Ⅰ级的振动响应试验。

5.11 振动耐久承受能力

该装置应能承受GB11287 第4.3.3 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 级的振动耐久能力试验。

5.12 冲击响应承受能力

该装置应能承受ZBK45019《继电器、继电保护装置的冲击碰撞试验》第4.8.1 条规定

的严酷等级为1 级的振动响应试验。

5.13 冲击耐受承受能力

该装置应能承受GB7261 第17.5 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 级的冲击耐受试验。

5.14 绝缘性能

5.14.1 绝缘电阻

装置的带电电路对非带电金属部分及外壳之间,以及电气上无联系的各带电电路之间,

在基准条件下,用开路电压为500V 的兆欧表测定其绝缘电阻时,其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

100MΩ。

5.14.2 介质强度

装置的带电电路对非带电金属部分及外壳之间,以及电气上无联系的各带电电路之间

(指交流电路与交流电路之间,交流电路与直流电路之间),应能承受50Hz 交流试验电压

2000V(有效值)历时1min 的试验,应无绝缘击穿或闪络现象。

5.14.3 冲击电压装置的各带电电路对外露的非带电金属零件及外壳之间,以及在电气上无联

系的各交流电路之间,应能承受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电压峰值为5kV。试

验后装置应无绝缘损坏或闪络现象,装置恢复后,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15 耐湿热性能

装置在最高温度为40℃,经试验周期为2 个周期(48h)的交变湿热试验,在试验结束前

2h 内用开路电压为500V 的兆欧表测量装置各导电电路对外露非带电金属零件及外壳之间、

电气上不联系的交流输入电路之间以及交流输入电路与直流输入电路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

不小于1.5MΩ;各带电电路与外露的非带电金属零件及外壳之间的介质强度为本标准第

5.14.2 条规定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幅值的75%以上。

5.16 碰撞承受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GB7261 第18.4 条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 级的碰撞试验。

5.17 机械寿命

如果电路采用的电磁式继电器已经证明,满足机械寿命要求,则装置可不进行机械寿命

试验。

5.18 高频电气干扰承受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GB6162 规定的高频干扰试验,试验电源频率为1MHz 和100kHz,试验

电压幅值共模为2500V,差模为1000V,波形为衰减振荡波。按标准规定,对被试继电器预

6.3.9.2 区外和反向单相接地,两相短路接地、两相短路和三相短路时的动作行为。

6.3.9.3 区内转换性故障时的动作行为。

6.3.9.4 非全相运行过程中再故障的动作行为。

6.3.9.5 试验允许式或闭锁式全线速动保护回路在各种类型故障以及区外故障功率倒向时的

动作行为。

6.3.9.6 手合在空载线路上时保护的行为。

6.3.9.7 手合在永久性故障上保护的行为。

6.3.9.8 保护装置和综合重合闸配合工作时,在永久性和瞬时性故障条件下的动作行为。

6.3.9.9 电压回路断线或短路对保护装置的影响。

6.3.9.10 在接人线路电压互感器条件下,线路两侧开关跳开后以及合闸时,保护装置的行为。

6.3.10 温升试验。

本标准第5.9.1 条温升按GB7261 第11 条的规定进行试验。

6.3.11 振动响应试验

按本标准第5.10 条执行。

6.3.12 振动耐久试验

按本标准第5.11 条执行。

6.3.13 冲击响应试验

按本标准第5.12 条执行。

6.3.14 冲击试验

按本标准第5.13 条执行。

6.3.15 绝缘性能试验

本标准第5.14 条绝缘性能要求按GB7261 第20 章的规定分别进行绝缘电量、介质强度

试验如冲击电压试验。

6.3.16 潮湿试验

本标准第5.15 条耐湿热性能按GB7261 第21 条的规定进行潮湿试验。

6.3.17 碰撞试验

按本标准第5.16 条执行。

6.3.18 电气干扰试验

本标准第5.18 条承受高频电气干扰能力按GB6152 的规定进行电气干扰试验。

7 检验规则

应符合DL480 第7 章的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继电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静态继电保护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能源部南京自动化研究所负责起草。

来源:中国电力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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