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值班人员不按时进行锅炉与汽机校对汽温汽压。
140、热力系统重大操作,监护不到位或降低监护级别。
141、擅自移动安全设施或变更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工作。
142、装挂接地线前不验电或使用不合格的验电器。
143、工作结束后,漏拆自行加装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未恢复至开工前状况。
144、电机试转、外壳未接地。
145、电动工具无接地线。
146、漏挂、错挂、未挂禁告牌及标示牌。
147、高压试验时,带电设备周围及通道未设围栏标志。
148、接电源时,将电源线直接挂在刀闸保险上口。
149、更换保险丝用铜丝、铝丝、铁丝等代替。
150、乱接乱拉低压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
151、使用外壳已破损的刀闸电源接线板,不使用电源插头,将导线直接插入带电的插座。
152、使用无盖电源刀闸。
153、使用手提电钻、磨光机、手提砂轮等电气工具不戴绝缘手套,不使用漏电保护
154、检修工作结束后,电动工器具或行灯电源未切断就收电源线。
155、使用超周期或绝缘不合格的电气工器具进行工作。
156、在仪表保护电源回路上接电炉等负载。
157、 电气操作时不使用绝缘工具。
158、未经许可任意解除闭锁装置。
159、巡检人员动手摸开关机构或移动遮栏越过安全距离。
160、低压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
161、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时未戴绝缘手套。
162、以为停运已久的设备,盲目在设备上工作。
163、约时停送电或启动设备。
164、在控制保护回路上工作,不带图纸,不核对现场接线端子编号,凭经验工作。
165、带长木杆、钢管类、梯子等长物进入高压室、升压站时无人随行监护。
166、在带电设备周围,用钢卷尺、皮尺进行测量工作。
167、没有查清电缆是否带有电压,盲目锯割。
168、开启电焊机时,一手搭在焊机上,另一手推开关。
169、进行电焊工作时,焊机外壳不接地或使用缺陷的焊接工具。
170、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171、 临近工作范围的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安规要求而进行工作。
172、进行电气工作时不穿绝缘鞋。
173、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174、登铁塔工作时不穿防滑鞋,在塔上工作不系安全带。
175、安全带使用前不检查,使用中不按规定佩带。
176、安全带、安全绳未定期进行静拉力试验。
177、使用安全带时,挂钩挂在不牢固的构件上。
178、用不合格的钢丝绳、麻绳来起吊重物。
179、戴安全帽时未系好帽带。
180、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地使用梯子,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过大或过小,将梯子放在木箱等不稳固支持物上就登高工作,或人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
181、将梯子靠在变压器或瓷瓶上工作。
182、 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未做好触电坠落安全措施。
183、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和无人扶好梯子。
184、在没有装设高栏杆的平台和脚手架上工作,无防护措施。
185、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及踏板绑扎不牢固,脚手板敷设虚悬,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厚度不合规定,脚手板两头未绑扎。
186、对开启的电缆孔洞、地沟盖板等,未设安全标志。
187、在屋顶、杆塔、吊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高处作业,临空作业的一面未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188、楼梯、平台、栏杆、盖板检修中拆除后,未及时恢复。
189、在玻璃钢瓦、木板顶、油毛毡、石棉瓦等处上部工作,未采取防止踩空坠落安全措施。
190、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191、监护人不到场,工作人员擅自登高作业。
19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进行登高作业。
193、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遮栏打开,或将手伸人栏内。
194、在裸露的齿轮、链条、皮带轴头等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其它工作。
195、从事机械加工时戴手套作业,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
196、机械加工时,在设备运转中不停车变速。
197、机械加工时,所加工件长度或直径超过规定值,仍然强行加工。
198、女工进入生产现场,未将长发盘在帽内。
199、转动设备靠背轮等处未加设防护罩,或防护罩未固定牢就启动。
200、起动输煤皮带,没有进行联系,也未启动警告铃。
201、在输煤皮带上站立或在未设跨桥处跨越皮带。
202、在转动的输煤皮带架上清理积煤。
203、进入磨煤机进口清理堵煤时,不压回粉管封气器,不停电源,不设监护人。
204、氧气瓶、乙炔气瓶同车搬运。
205、氧气瓶、乙炔气瓶使用中间距不符合规定要求(应不小于8米)。
206、氧气瓶、乙炔气瓶在露天无遮盖、暴晒。
207、上班不按规定穿工作服,有穿汗衫、短裤、裙子、穿拖鞋、高跟鞋、凉鞋等现象。
208、热工人员在现场时,不与运行人员联系就动表计及测点。
209、检修工作结束,验收马虎,现场不清理。
210、工作任务不明确,不事先进行了解,盲目跟在别人后面工作。
211、 进人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坐在安全帽上休息。
212、进入厂区内吸烟。
213、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扑克、织毛衣等。
214、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电气工作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装拆保险不戴防护眼镜。
215、在除氧器等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的照明及电气工器具及通风设备等。
216、高空作业,在行进和换位中失去防坠落保护。
217、擅自退出灭火保护等主保护运行。
218、在热力系统设备上作业未消压,或消压措施不当。
219、人员未经安全教育考试就进人生产现场工作。
220、热机停送电,不使用“停送电联络单”。
221、现场安全设施工作中拆除、挪位未及时复位。
222、临时安全措施不能完善执行。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