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煤浆浓度测定的仪器设备、测定步骤和结果表述。
本标准适用于不同用途的水煤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
MT/T 791-1998 水煤浆采样方法
3、方法 A-干燥箱干燥法(仲裁法)
(1)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的试样,于 105~110℃下干燥至恒重,干燥后的试样质量占原样质量的百 分数作为水煤浆浓度。
(2)仪器设备
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和鼓风机,并能保持温度 105~110℃。
称量瓶:直径 50mm,高 3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分析天平:感量 0.0002g。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3)测定步骤
a)取 3.0±0.2g 试样置于预先干燥并称量(精确至 0.0002g)过的称量瓶中,迅速加 盖,称量(精确至 0.0002g),晃动摊平。
b)打开瓶盖,将称量瓶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 105~110℃的干燥箱中,在鼓风条件 下干燥 1h。
c)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冷却约 3min。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 至室温(约 20min),称量。
d)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 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的试样质量的减少不超过 0.001g 或质量增加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4)结果表述
水煤浆浓度按下式计算:
C=Cd/C0×100
式中 C-水煤浆浓度,%; Cd-试样干燥后的质量,g; C0-试样质量,g。 水煤浆浓度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5)精密度
两次重复测定结果的允许差值不得超过 0.2%。
4、方法 B-红外干燥法
(1)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的试样置于红外水分测定仪内,试样中的水分在红外线的照射下迅速蒸发, 干燥至恒重,干燥后的试样质量占原样质量的百分数作为水煤浆浓度。
(2)红外水分测定仪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红外水分测定仪都可使用:
a)红外照射时间可调;
b)试样放置区红外照射均匀;
c)经试验证明测定结果与方法 A 的测定结果一致。
(3)测定步骤
按红外干燥水分测定仪说明书要求,进行准备和状态调节。
取 3.0~5.0g 试样置于预先干燥并称量过的称量瓶(或仪器自带的称量器皿)中,迅速 加盖称量(精确至 0.0002g),晃动摊平。
打开瓶盖,将称量瓶(或仪器自带的称量器皿)放入测定仪的规定区内。
关上门,按通电源,仪器按预先设定的程序工作,直到干燥到恒重为止。
打开门, 取出称量瓶, 盖上盖, 放入干燥器中, 冷却到室温, 然后称量 (精确至 0.0002g) 。 如果仪器带有称量装置,则试样干燥后的质量由仪器直接称量。
(4)结果表述
按 3.4 计算水煤浆浓度和取值。
(5)精密度
两次重复测定结果的允许差值不得超过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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