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 00 一~二00 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20217-1994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 增加了中、高压电缆芯数选择要求;
2. 增加了电缆绝缘类型选择要求,取消了粘性浸渍纸绝缘电缆的相关内容;
3. 增加了主芯截面400mm2800mm2的保护地线允许最小截面选择要求;
4. 增加了大电流负荷的供电回路由多根电缆并联时对电缆截面、材质等要求;
5. 增加了电缆终端一般性选择要求;
6. 增加了直接对电缆实施金属层开断并作绝缘处理内容;
7. 增加了交流系统三芯电缆的金属层接地要求;
8. 增加了城市电缆系统的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相关规定;
9. 增加了架空桥架检修通道设置要求;
10.增加了电缆遂道安全孔设置间距要求;
11.增加了附录B和附录F。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负责具体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18 号,邮编:610021),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参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国荣熊 涛 张天泽 齐 春 陶 勤 万里宁 王 鑫 王聪慧
1 总则
1.0.1 为使电力工程电缆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电力工程中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选择与敷设设计。
1.0.3 电力工程的电缆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耐火性fire resistance
在规定试验条件下,试样在火焰中被燃烧而在一定时间内仍能保持正常运行的性能。
2.0.2 耐火电缆fire resistant cable 具有耐火性的电缆。
2.0.3 阻燃性flame retardancy
在规定试验条件下,试样被燃烧,在撤去试验火源后,火焰的蔓延仅在限定范围内,且残焰或残灼在限定时间内能自行熄灭的特性。
2.0.4 阻燃电缆flame retardant cable 具有阻燃性的电缆。
2.0.5 干式交联dry-type cross-linked
使交联聚乙烯绝缘材料的制造能显著减少水分含量的交联工艺。
2.0.6 水树water tree
交联聚乙烯电缆运行中绝缘层发生树枝状微细裂纹现象的略称。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