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用一切尽可能的方法保持发供电设备及重要厂用设备(压油装置、主变冷却系统)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电网的正常供电,必要时应在未直接受到事故影响的机组上增加负荷。
4.3.3尽快对已停电的设备恢复送电。
4.3.4只有接到直接领导的命令或对人身、设备安全有明显或直接危险时,方可停止设备的运行。
4.3.5在处理厂用电事故时,首先应恢复对机旁动力盘的连续供电。
4.410kV母线失压处理
4.4.1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方能合闸送电。
4.4.2检查400V厂用电备自投自动投入(厂用运行方式为一厂一网内,若为一厂两网,则进行厂用电倒换),若未投入,应查明原因将其投入。
4.4.3若由开关本体故障引起,应立即更换备用开关,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4.4.4若由于母线故障引起,应断开故障母线上所有开关及刀闸,查明故障原因,待故障消除后再向母线充电,,然后以逐一送电的方式,逐步恢复对母线的供电。
4.4.5若是由于母线电源故障引起母线失压,可拉开其相应的电源开关后,再合上相应的分段开关。
4.5400V母线失压
4.5.1检查400V备自投装置动作成功(厂用运行方式为一厂一网内,若为一厂两网,则进行厂用电倒换)。
4.5.2检查故障母线上重要负荷的运行情况。
4.5.3如备自投装置未动作或动作后联络开关未合,,可以手动合闸一次,若手动合闸不成功或自动装置动作合上后又跳闸,应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可合闸送电。
4.5.4检查保护动作情况:若系速断保护(保护装置上定义为复合电压过流II)动作,应该检查变压器两侧开关均在断开位置,并将其拉至检修位置对变压器进行详细检查,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方可对变进行试送电,如未发现异常立即恢复其正常运行;若系过流保护动作,应对变压器外部进行检查,如未发现异常,可恢复其正常供电;如无保护动作,开关跳闸当时无明显故障现象,得到生产部允许,可强送一次。
4.610kV系统接地
4.6.1对故障母线及所接高低压厂变进行外部详细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故障现象,可以用试拉合故障母线各出线开关的方法查找。
4.6.2若仍未查找到,应将故障母线所带厂用电倒换,停用故障母线及其变压器,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母线运行。
4.6.310kV母线及高压厂用变带接地故障运行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
4.6.4当10kV母线系统带接地故障运行时,未确认母线电压互感器无故障前,严禁将小车开关从工作位置摇出。
4.6.5运行中更换厂用母线(400V或10kV)电压互感器或认定用电压互感器时应先停用相应变压器的相关保护。
4.7若系统原因或其它原因导致厂用电全部中断,就立即启动《黑启动预案》,相应处理方法及详细规定见《黑启动预案》。
4.8当电站主系统为一厂两网运行时,当发生由于安稳装置动作而导致厂用电中断时,应立即启动《主系统特殊运行方式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4.9事件报告流程
4.9.1报告内容详细,包括发生事件的单位(部门)、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设备损伤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
4.9.2报告迅速。人员伤亡设备损伤发生后,应尽可能快的方式,如电话、传真等,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4.9.3逐级上报。
5注意事项
5.1处理事故时要正确及时,严防造成事故扩大。
5.2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看清设备名称及位置,严防走错间隔。
5.3正确使用各种绝缘工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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