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可不安装漏电保护的设备: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设备、使用双重绝缘的电气设备、使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设备、采用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联结措施的场所等可不安装漏电保护设备。
三、漏电保护器的设计配置方法
1.漏电保护器的分级要求
电气线路和设备泄漏电流值及分级安装的漏电泄漏电流特性和时间特性配合要求如下:①用于单台用电设备时,动作电流应不小于正常运行实测泄漏电流的4倍。②配电线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不小于正常运行实测泄漏电流的2.5倍,同时还应满足其中泄漏电流最大的一台用电设备正常运行泄漏电流的4倍。③用于全网保护时,动作电流应不小于实测泄漏电流的2倍。④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留有一定的余量,以适应日久回路绝缘电阻降低、用电设备增加以及季节变化等引起的电流泄漏增大。
2.二极和四极漏电保护器的应用
电气安全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尽量减少开关电器的极数和触头数以及线路的连接点。开关触头之类的活动连接和线路的固定连接由于种种原因都可能因导电不良而成为事故起因,而三相回路中的中性线导电不良危险更甚,这是因为中性线导电不良时设备依然运转,隐患不易被发现,当三相负荷严重不平衡时将导致三相电压也严重不平衡而烧坏单相设备。所以应尽可能限制在中性线增加触头。
3.实施等电位联结
漏电保护器对于单相220V线路只提供间接接触保护,同时还存在因机件磨损、接触不良,质量不稳定寿命较短等因素而导致动作失灵的种种隐患,不能单独成为一种可靠的保护措施,因此尚应实施等电位联结,才能有效地消除漏电的电气线路或设备与低电位的金属构件之间电弧、电火花的产生,即消除漏电电压引起火灾的可能。等电位联结是指将保护接零总线与建筑物的总水管、总煤气管、暖通管等金属管道或装置用导线联结的措施,以达到均衡建筑物内电位的目的,尤其是对于易燃易爆场所更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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