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佑楣院士在回答“我国的水能资源是不是开发过度了”时指出:我国的水能利用程度还远低于世界工业化国家。截至2008年年底,我国技术可开发水能资源利用率为26%,而美国为67.4%,法国为96.9%,加拿大为38.6%,日本为66.6%。有人认为我国水电已出现过度开发,这是不确切的。一个国家的水能利用水平是由该国能源资源的总体结构决定的,中国在常规的化石能源相对贫乏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水能资源是毋庸置疑的。
不存在水能资源开发过度的问题,而是开发不足,任重道远。在电力系统中,水力发电出力仅占全国总出力的21.6%,优化电网结构也还须提高水电的比重,这对电网的节能和安全运行有重要意义。
水利部部长陈雷在2009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今日水电论坛”的主旨发言,水电是目前第一大清洁能源,提供了全世界1/5的电力。与其他能源相比,水电具有循环可再生、长期成本低、综合效益大等优势,对改善能源结构,减排温室气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能源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世界各国都把开发水电作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全球有55个国家50%以上的电力由水电提供,其中24个国家这一比重超过90%。目前,发达国家水能资源已基本开发完毕,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水电开发程度都超过80%。许多发展中国家大力开发水能资源,如巴西水电开发在电力建设中的比重一直保持在80%以上。
中国河流众多,水能资源蕴藏量居世界首位。其中大陆地区技术可开发量5.42亿千瓦,是仅次于煤炭的第二大常规能源,也是目前可以进行大规模开发的第一大清洁可再生能源。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水电事业快速发展。到2008年底,中国已建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72亿千瓦并位居世界第一,发电量将近6000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装机的20%、总发电量的15%左右,水电设计、施工和设备制造技术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中国政府正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发展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目前,中国水能资源开发程度为31.5%,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7.建议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率
国家能源局王骏指出我国可再生能源战略定位已确定:
2020年前后,可再生能源占到能源消费的15%左右,战略定位是替代能源。
2030年前后,可再生能源占到能源消费的25%左右,战略定位是主流能源。
2050年前后,可再生能源占到能源消费的40%左右,战略定位是主导能源。
现在发达国家达到水能资源开发程度为80%。
结合我国水能情况和综合以上考虑外,一方面要考虑保持河流生态健康的需要,另一方面随着我们国家经济建设的实力增强可开发会增加,建议我国水能开发率中远期应该增加一倍,未来可达到60%,控制在90%以内。
8.结语
按照常规推理,水能资源当然应该属于水资源的一部分,事实上水资源利用还包括河道航运等,所以,有人把水能资源的开发,理解成水资源开发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特别指出的是水力发电过程是不会减少水资源量的。主要是水库的蓄水与水资源利用密切相关的,目前,黄河干流已建成龙羊峡、刘家峡、三门峡和小浪底等四座骨干工程,在防洪(防凌)减淤、调水调沙和水量调度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有力地支持了沿黄地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同时也在水能利用上发挥重要作用。当然,有时也并不严格地把河流水库的水资源利用笼统地成为水资源开发利用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但其开发程度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根据国际普遍情况,在一般情况下社会用水大约有70%最终会转变成污水,重新排入河流系统。因此,如果水资源的利用率超过40%,那么就大约有28%的污水排入河流,与原来的60%未使用过的河水相融合,整条河流就几乎增加了一半的污水,对河流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
国际普遍情况并不一定适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达80%,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河流生态逐步得到恢复,特别是污水处理再利用或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因此,所谓的国际上公认的水资源利用程度的警示界线早已或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建议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警示界线可设为60%较为合适。
我国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20%,但流域之间差异很大。特别是南方河流水能资源丰富而开发利用程度低,是我国近期开发利用重要区域,一般的共识,即我国水能开发率在26%左右。目前,水利部提出水能资源开发程度为31.5%。我国水能开发率中远期应该增加一倍,即使未来达到80%左右,我国水能资源开发程度占蕴藏量的60%。
我国水能资源比较丰富,但主要集中在南方特别是西南地区,而那里地质环境比较恶劣,为此,对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目前有一种持不同的意见,即对环境的影响持不同看法,高坝蓄水,在南方尤其是西南地区,那里地质隐患比较严重,容易引发次生地质灾害,值得考虑。
来源: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