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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德国风能利用现状,风电产业的发展,以及德国在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上网上的法律法规,为我国风电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风力发电风能利用风机价格装机容量风电分布风电上网上网法德国F426.612002年9月,国电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赴德考察德国风电发展情况,共参观走访了德国从事不同风电业务的14个机构,并与他们进行了富有成果的会谈和交流。这14个机构涵盖了设备制造、测试、研究、认证、教育培训、政府和协会等与风电有关的各个方面。通过考察,我们比较全面的了解了德国风电发展的现状以及各考察单位的业务和发展情况,获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这些将对我国风电的进一步发展很有帮助。下面将了解到的有关情况做一介绍。1德国风能利用现状德国是世界风力发电发展最快的国家。自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支持和激励下,德国的风力发电得到了快速发展,2001.年底,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8750Mwn’,占世界总装机容量的35.79,6。2002年上半年,德国又新增并网风电机827台,风电总装机容量已接近10000MW。’,总装机台数达到12257台。图1和图2分别给出了德国1990年以来各年风机装机台数和装机容量情况,并给出了累积结果(图中实线)。由图可以看出,在过去十多年中,德国的风电业得到了持续、快速的发展,特别是1998年以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43%,2000年的增长率更是高达60%。图1德国每年的新装机台数和累积台数图3德国风电业各年的产值风电装机容量的扩大,带动了整个风电电是16,465GWh,占总需求量的3.350A。而业的发展,风电业的产值逐年增加,到2001且根据专家预测,到2003年这一比例将增大年,风电业的总产值已超过30亿欧元(不包到5%。括卖电所得),图3给出了1990年到2001年2风电装机分布情况德国风电业的产值变化情况。图4给出了德国风电的分布情况。除了随着风力发电的快速发展,它在德国电柏林之外,其它各州都有风电分布,而且大都力系统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2001年德国达到数百甚至上千兆瓦。风电在德国大陆的全国的用电量是491,243GWh,其中风力发发展已经相当成熟,目前已开始向近海发展风机制造业是风电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在风电场建设投资中,风机设备费是风电项目投资的主要部分,约占60%~80%,因此风机的发展变化情况对风电业的发展影响很大。图5给出了德国每年新装风机的平均单机容量变化趋势图。随着时间的推移,风机的单机容量不断增大:1987年平均单机容量不到50kW,而2001.年新装风电机的平均单机容量已接近1.3MW,15年单机容量扩大了近30倍。随着风机单机容量的增大,风轮的尺寸和轮毂高度也随之增大,如图6所示。除了单机容量外,风机的另一个重要参数是风机价格。风机的价格与多个因素有关,其中最主要的是风机的单机容量和时间。图7给出了单位千瓦风机价格随单机容量和时间的变化趋势。由图可以看出,风机价格与单机容量和时间的关系是比较复杂的,它不是一个简单的单调变化,但还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具体到每一年,单位千瓦风机价格都在。某一容量达到最低(称该容量的风机为最经济的风机),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经济的风机的容量不断增大、价格不断降低。1996年,600kW风机的单位千瓦造价最低,大约为930$/kW,而到2001年,则变为1100kW的风机的单位千瓦造价最低,约为720$/kw,6年的时间容量几乎翻了一番,而单位千瓦价格却下降了20%。这种变化是与风电业的科技进步和工艺改进紧密相连的,也是风电市场迅速扩大的结果。图8给出了1997~2002年主要风机制造商在德国市场的销售情况。其中2002年仅代表其上半年的情况。其中Enercon、Ves一‘tas、NEG-Micon、GEWindEnergy和Nordex占据市场前5位。在这5个公司中,Vestas和NEGMicon是丹麦公司,其他三个是德国公司。随着时间的推移,德国公司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大,丹麦公司的市场逐渐减小。2002年上半年各风机制造商在德国所占市场份额如图9所示,Vestas和NEGMicon的市场份额还不到15%,德国市场绝大部分已被德国国内厂家所占有,其中Enercon最为突出,它占据了德国市场的大半江山(46.1%),GEWindEnergy和Nordex的市场份额也不断扩大。4风电取得的成就由于风电在德国电力系统中已占有一定的份额(2001年底已达3.5%),不再是微不足道的,它的作用也日益突出,除了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经济效益越来越明显外(图3),还有以下两个突出的成就(1)作为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有助于减少CO:排放,保护生态环境。风电的发展,可以减少常规电力(火电)的生产,从而间接的起到节约不可再生的化石燃料、减少CO。排放的作用。图11给出了德国1990~2001年由风电引起的CO:减排情况。由于风电的应用,200年减少约1750万吨的CO。排放。~-D3UP(2)作为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风电业,特别是风机制造和风电场建设,是劳动很密集的产业,图11给出了1990~2001年风电业的就业人数。随着风电的发展,就业人数快速增加,到2001年底已超过3.5万人。5德国与风电上网有关的法律在包括风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上网问题上,德国先后颁布了两个法案:《德国可再生能源上网法》和《可再生能源法案》。《德国可再生能源上网法》(简称《上网法》)自1991年1月1日开始生效,一直持续到1999年底。可以说《上网法》是一部比较成功的法律,它极大的促进了包括风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德国风电自1990年以来得到持续快速的发展(图1和图2)和这部法律是分不开的。但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该法律表现出了一些明显的不足,这些不足主要有:·绿色电力的发电量已经超过以前规定的5%的优惠上限;·可再生能源电价与平均电价挂钩,而1998年德国电力市场开放导致电价下降,威胁规划和投资安全,有必要实施新法,使其能够确实反映各种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成本;·没有针对诸如技术进步等对电价的递减和区别对待做出规定;·没有电网接人费和电网增容费的相关规定,也没有相应的协调部门和法律条款。针对《上网法》的上述不足,同时为实现全国跨地区成本分摊和达到欧盟指示、兑现在《京都议定书》上的承诺,《可再生能源法案》于2000年3月得到德国议会批准,并于2001年4月正式实行。在《可再生能源法案》中对于风电上网做出了以下明确规定。(1)保证上网(2)包括风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可以无条件(3)就近上网。电网运营商有义务提供技术上的(4)保证,并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而且如果(5)对电力上网感兴趣有要求,电网运营商有义(6)务以合理的费用及时将电网升级,以提供满(7)足技术要求的电网,这项义务适用于距离发(8)电装置最近的电网运营商。(9)(2)电价补偿(10)①在风机开始投入运行的5年内,电价(11)至少为O.178DM/kWh。5年后,如果风机的(12)发电量达到或超过参考量的150%,则电价(13)至少为O.121DM/kWh;如果风机的发电量(14)低于参考量的150%,每少0.75%,补偿时间(15)(电价为0.178DM/k‘Wh的时间)延长2个(16)月。如果风机装在离海岸线至少3海里的海(17)上,且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投入运行,(18)则补偿时间为9年。(19)②从2002年1月1日开始新投运装置(20)的电价,将逐年减少1.5%。(21)③在电场投运后20年期间支付有优惠(22)的上网电价。(23)④对于法案生效前投运的装置,以2000(24)年作为其投运年度。(25)(3)电网费用(26)与最经济、技术最合理的电网的接人费(27)用由发电装置的经营者承担,而电网升级或(28)扩建的费用由电网经营者承担。任何分歧由(29)一个调解中心负责解决。(30)(4)全国平衡(31)输电网经营单位有义务记录它们的购电(32)量和所作的补偿,并在输电网经营单位之间(33)自行进行平衡。所有对最终用户供电的电力(34)公司都应按照全国统一的配额购买可再生能(35)源电力,并对输电网运营上支付补偿。(36)(5)进展报告(37)联邦相关的各部要每两年提交一份进展(38)报告,总结发电装置在进入市场和费用变化(39)等方面的情况。如果有必要,进展报告可以考(40)虑新设施的技术进步以及市场的发展情况(41)下,提出电价修正以及电价降低率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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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技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