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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能源发展的制度保证

北极星电力网技术频道    作者:佚名   2008/2/28 17:44:42   

 关键词:  可再生能 制度 能源

备受能源业界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于今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该部法律是一部关系国家能源和环境安全,关系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律。它为推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制度保障。这部法律规范了政府、企业和公众等各类法律主体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确立了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规定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和措施。本文将就法律出台的背景,立法中体现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具体措施等做简要介绍。出台背景我国是世界上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但我国能源资源有限,常规能源资源仅占世界总量的10.7%,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量将越来越大,预计到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需求将达25~33亿吨标准煤,将是2000年的2倍,能源供需矛盾将日益显现。分析我国中长期能源供需形势可以看出,我国的能源发展将长期存在三大矛盾:大量使用煤炭与环境保护和减排温室气体的矛盾;大量消耗优质能源和国内油气资源短缺的矛盾;大量进口石油天然气和能源安全的矛盾。如果说到2020年我国能源供需矛盾存在着巨大压力但这种矛盾还是可以克服的话,2020年之后的我国能源供需矛盾将是一种真正的严峻挑战。唯有采取强化节能、大幅度提高能源效率和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积极利用国际资源,特别是油气资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才是缓解这三大矛盾,应对严峻挑战的根本出路。目前,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的地位得到很大的提升,已从原来的补充能源上升到战略替代能源的地位,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目的已经演变为保障能源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1997年欧盟率先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白皮书》。首次提出了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达到50%的比例的战略目标,这一战略目标在2004年举行的波恩世界可再生能源发展大会上进一步得到确认。英国和德国提出了2020年可再生能源将在其能源消费中占据20%的具体承诺和行动计划。然而,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还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发展速度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需要还不适应。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国家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政策,缺乏可实施的法律制度以及配套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由此难以给可再生能源这一新兴技术和产业创造一个比较稳定的市场环境,相应地也就难以形成可以有效吸引国内外投资的独立产业。就国内外经验而言,这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特别是初期发展阶段不可缺少的条件。如在并网可再生能源发电特别是风力发电领域,主要问题和障碍是缺乏稳定的强制并网和有效分摊费用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政策。尽管不同部门提出了一些政策,例如风电并网、优惠贷款。税额减免等,但这些政策缺乏法律效力,相互不协调,事实上很难实施,加之可再生能源发电还不能与常规能源,特别是缺乏严格环境约束的煤电进行竞争并网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很难从示范和小规模商业化阶段进入较大规模商业化阶段,从而使可再生能源发电同常规能源发电展开竞争。在这和情况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就需要国家明确发展目标,建立落实发展目标的法律制度和相应的投资、税收、价格、财政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另外,从可再生能源市场发展的角度,政府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过程中被赋予哪些权利和义务,可以采取哪些促进和限制措施,各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市场主体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都需要在法律上予以明确,以强化政府职责,增强市场主体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信心。这些都需要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法来予以保障。《可再生能源法》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重要制度《可再生能源法》中体现了几项重要制度:第一,总量目标制度可再生能源产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处于商业化发展的初期,其开发利用存在成本高、风险大、回报率低等问题,投资者往往缺乏投资的经济动因,因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不可能依靠市场自发形成。对这种具有战略性、长期性、高风险、低收益的新型基础产业,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必须依靠政府积极的推动,而政府推动的主要手段是提出一个阶段性的发展目标。一定的总量目标,相当于一定规模的市场保障,采用总量目标制度,可以给市场一个明确的信号,国家在什么时期支持什么、鼓励什么、限制什么,可以起到引导投资方向的作用。因此可以说,总量目标制度是《可再生能源法》的核心和关键,是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原则的具体体现。第二,强制上网制度实施强制上网制度,是由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和经济特性所决定的。因为可再生能源是间歇性的能源,电网从安全和技术角度甚至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持一种忧虑和排斥的心态。在现有技术和经济核算机制条件下,大多数可再生能源的产品(例如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源发电)还不能与常规能源产品相竞争。因此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上网制度。是在能源销售网络实施垄断经营和特许经营的条件下,保障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基本制度。实行强制上网制度,可以起到降低可再生能源项目交易成本,缩短项目准入时间,提高项目融资的信誉度等作用,有利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迅速发展。[1][2]下一页相关文章·世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大趋势2006-8-816:23:00·关于建立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总量目标制度2006-8-815:29:00·全球气候变化与21世纪我国能源发展战略2005-5-1016:53:00

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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