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水质不良故障
6.1水质不良的3个级别
为了使蒸汽发生器二次侧水质指标的偏差值和持续时间减到最小,规定了下列3个等级的纠正措施:
一级措施:水质偏离正常值,但不一定会导致蒸汽发生器管材的腐蚀,必须迅速识别异常值的原因,并加以纠正。在确认偏差后1星期内,把水质指标恢复到正常值。如果水质指标没有回到正常值,那么这些指标就要进入二级措施。
二级措施:水质偏离正常值,如果继续运行,会导致一定程度的蒸汽发生器管材的腐蚀,要下降功率,使腐蚀减到最小,必须迅速查明杂质的来源,并加以纠正。在最初4h内下降功率到合适水平(一般为满功率的30或更低),在100h内使水质指标恢复到正常值。否则,这些指标就要达到三级措施。
三级措施:水质偏离正常值,将会导致蒸汽发生器管材的迅速腐蚀,必须快速停堆,避免有害杂质的进入和浓缩。在4h内停堆,通过充分排污或排空,进行清洗,直到水质指标达到正常值。
6.2纠正行动
当水质指标超出正常值时,一般要采取下列纠正行动:
(1)增加蒸汽发生器的排污,以便最大程度地除去有害杂质;
(2)连续监督仪表的读数,并与实验室分析结果相比较;
(3)比较实验室用各种分析得出的结果,以便取得一致;
(4)对关键的水质指标,发现有增加趋势时,在短期内要增加取样和分析的次数;
(5)探明并排除有害杂质的进入。
当水质指标达到某个纠正措施时,就要执行该级别的纠正行动,这些行动将根据水质指标和核电站的具体情况而定,每个核电站要对纠正措施规定行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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