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对外公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继2005年我国颁布《可再生能源法》之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规划》提出了未来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应坚持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坚持市场开发与产业发展互相促进,坚持近期开发利用与长期技术储备相结合和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四项基本原则。
特别值得强调的是,《规划》指出了要充分利用水电、沼气、太阳能热利用和地热能等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可再生能源,加快包括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等产业化的发展,逐步提高优质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要达到3亿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0%和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要达到6亿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5%的阶段发展总目标。
同时,《规划》确定了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目标:首先是水电。2010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9亿千瓦,其中小水电5000万千瓦。2020年,总装机达到3亿千瓦,其中小水电7500万千瓦;其次是生物质能。201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50万千瓦,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00万吨,沼气190亿立方米,非粮燃料乙醇年利用量200万吨,生物柴油年利用量20万吨。到2020年,生物发电装机3000万千瓦,固体成型5000万吨,沼气440亿立方米,生物乙醇1000万吨,柴油200万吨。第三是风电。2010年,全国风电总装机达到500万千瓦。2020年,全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第四是太阳能发电。到2010年,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180万千瓦。第五是太阳能热利用。2010年,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要达到1.5亿平方米,太阳能年总替代能源量达到3000万吨标准煤;2020年,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3亿平方米,太阳能总替代能源量6000万吨标准煤。
为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规划》提出,从2006年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总投资额预计达到2万亿元,将覆盖水电、生物质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以及大中型沼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太阳能热水器、地热、生物液体燃料生产和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等主要技术领域。同时提出了包括提高全社会的认识,建立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改善市场环境条件,制定电价和费用分摊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等一系列保障措施。
实际上,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已制定并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上网电价和费用分摊等许多具体办法,建立了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还制定了许多针对专项技术的措施,如发展生物质能液体燃料的政策、加快风电产业建设的意见等。同时国家还组织了风能特许权项目、送电到乡工程、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农村沼气建设等重点工程,特别是,国家已经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减排温室气体的重要措施写进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方案.发展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关注气候变化的实际行动。
综上所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中长期规划目标的确定必将成为我国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市场信号。
【作者简介】任东明博士,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政策研究,是《中国可再生能源法》起草组成员之一。先后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科学院专项课题、国家三峡建设委员会国家移民局重大项目以及世界银行、UNDP等国际组织支持的课题20多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在可再生能源强制性市场配额、风电特许权、绿色证书交易系统、中国系统效益收费等领域有较系统的研究。
来源: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