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公司电能计量装置安装与验收管理工作,保证电能计量装置在准确、可靠、合格状态下有效运行,正确的计量电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1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
1.1.1装表人员根据工作要求领取电能表、互感器
、及其附件。
1.1.2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后检查计量回路的正确性、可靠性。
1.1.3工作完毕后,及时传递工作传票,交回用电营业管理部门。
1.2电网经营企业之间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和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验收由当地省级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组织,以省级电网经营企业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为主,当地供电企业配合,涉及发电企业的还应有发电企业电能计量管理人员配合。其他投运后由供电企业管理的电能计量装置应由供电企业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负责验收;发电企业管理的用于内部考核的电能计量装置由发电企业的计量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验收。
1.3电能计量装置验收的技术资料:
1.3.1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方式原理接线图,一、二次接线图,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变更资料;
1.3.2电压、电流互感器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证书;
1.3.3计量柜(箱)的出厂检验报告、说明书;
1.3.4二次回路导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及长度;
1.3.5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的熔断器、接线端子的说明书等;
1.3.6高压电气设备的接地及绝缘试验报告;
1.3.7施工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1.3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后的验收
1.3.1对电力建设工程和用电业扩工程中的电能计量装置应结合工程竣工进行检查验收。
1.3.2电能计量装置验收的内容
1.3.2.1现场核查内容如下:
1.3.2.1.1计量器具型号、规格、计量法制标志、出厂编号应与计量检定证书和技术资料的内容相符;
1.3.2.1.2产品外观质量应无明显瑕疵和受损;
1.3.2.1.3安装工艺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1.3.2.1.4电能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接线情况应和竣工图一致。
1.3.2.2验收试验:
1.3.2.2.1检查二次回路中间触点、熔断器、试验接线盒的接触情况;
1.3.2.2.2电流、电压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载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的测量;
1.3.2.2.3接线正确性检查;
1.3.2.2.4电流、电压互感器现场检验。
1.3.2.3验收结果的处理:
1.3.2.3.1经验收的电能计量装置应由验收人员及时实施封印。封印的位置为互感器二次回路的各接线端子、电能表接线端子、计量柜(箱)门等;实施铅封后应由运行人员或用户对铅封的完好签字认可。
1.3.2.3.2经验收的电能计量装置应由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报告,注明“计量装置验收合格”或者“计量装置验收不合格”及整改意见,整改后再行验收。
1.3.2.3.3验收不合格的电能计量装置禁止投入使用。
1.3.2.3.4验收报告及验收资料应归档。
来源:万众电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