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1994年第2期
王佩璋供稿
由化工、石油、冶金、轻工、纺织、电力等行业有关单位编制的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J50-83)进行了修订,并于1993年11月在无锡召开了审查会。修订后的新规范的特点是:(1)体现了我国冷却水处理技术的进步;(2)具有与国际间交流接轨的先进性。新规范增加了部分内容:(1)循环冷却水处理的常用计算公式;(2)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3)密闭式循环冷却水处理的设计规定;(4)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清洗与镀膜处理;(5)循环冷却水水质日常检测项目。对一些内容进行了重大修改:(1)循环冷却水经投加阻垢剂、缓蚀剂和杀菌剂处理后不应作其它用水,现修改为"不应用于非生产用水,但其排污水可用于生产系统用水,其量不应超过允许排污量a"(2)在循环冷却水系统中有铜或铜合金材质时,应投加铜缓蚀剂,对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水可采用硫酸亚铁镀膜并置胶球清洗装置。(3)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宜小于小时循环水量1/3。电力行业也可达1/20(4)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中悬浮物不宜大于20mg/I.,对电力行业系用胶球清洗者除外。该规范扮批后,不久将出版,以供各工业行业使用。
来源:中国电力资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