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工程综合管理 | 50分 | | | |
1 | 编制工程建设管理纲要 | 未编制纲要扣2分,不满足要求扣1分 | 建设单位 | | |
2 | 工程投资管理 | |
2.1 | 不得超出批准概算 | 每超出1扣1分 | 建设单位 | | |
2.2 | 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与主材的采购实行招标 | 未招标每项扣2分 | 建设单位 | | |
2.3 | 不得由于管理原因造成返工 | 返工造成的损失每超过十万元扣0.5分 | 建设、监理单位 | | |
2.4 | 按有关规定完成竣工结算或决算 | 不符合扣1分 | 建设、监理单位 | | |
3 | 工程工期管理 | |
3.1 | 编制工程建设计划并及时进行修正 | 未编制计划扣2分,未及时修正扣1.5分 | 建设、监理单位 | | |
3.2 | 工程建设按合同工期有序组织施工 | 每超过一个月扣1分;建设方单方压缩工期,每压约缩一个月扣1分。 |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 | |
4 | 工程质量管理 | |
4.1 | 实现合同确定的质量目标及指标 | 每降低1扣1分 | 施工单位 | | |
4.2 | 不发生一般质量事故 | 每发一起一般质量事故扣2分 | 施工单位 | | |
4.3 | 按质监大纲要求开展质监工作 | 质监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扣10分 | 建设单位 | | |
5 | 工程监理 | |
5.1 | 监理部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责任制健全、专业人员配套齐全且具有相应资格,现场投入的人员质量及数量符合投标承诺并满足工程需要 | 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 监理单位 | | |
5.2 | 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 未编制扣2分,不符合要求扣1分 | 监理单位 | | |
5.3 | 按有关规定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的各类报审、报验文件 | 审核、审查失误或不当扣1分 | 监理单位 | | |
5.4 | 按监理实施细则设置质量监控点(W、H、S点),监理到位 | 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监理单位 | | |
5.5 | 及时开展工程质量验评,严格按规定检查,必要时扩大抽检比例,确保质量验评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真实性 | 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 | 监理单位 | | |
5.6 | 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工具,以及独立开展监理工作的必要交通、通讯和办公设备 | 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 | 监理单位 | | |
6 | 运行准备 | |
6.1 | 运行岗位职责明确,运行人员需经岗位培训和安全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后上岗 | 未经岗位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上岗扣1分/人,没有考核证书的扣0.5分/人 | 运行单位 | | |
6.2 | 各项运行规程应健全 | 一项不符合扣1分 | 运行单位 | | |
6.3 | 生活必备设施齐全,水源可靠,生活饮用水符合饮用水标准 |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 建设单位、运行单位 | | |
二 | 工程设计 | 50分 | | | |
1 | 设计质量及进度 | |
1.1 | 施工图应符合初步设计审查文件、设计时有效版本标准、规程、规范、规定及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如改变原设计所确定的原则、方案或规模等,应经过原审批部门批准 | 未按要求进行的,每项扣2分 | 设计单位 | | |
1.2 |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图面应清晰,文字要充实且通顺,签字应齐全。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 设计单位 | | |
1.3 | 设计文件应按设计合同及时交付,并满足工期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 设计单位 | | |
1.4 | 各专业的设计成品不应有碰撞、矛盾和遗漏,不应发生由此而造成的返工 |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 | 设计单位 | | |
2 | 设计工代服务 | |
2.1 | 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参加施工图会审 |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 | 设计单位 | | |
2.2 | 根据合同要求派驻设计工代,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 未按合同执行,每次扣0.5分; 处理问题不及时,每次扣0.2分 | 设计单位 | | |
3 | 投资控制 | | | | |
3.1 | 由于设计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的、未按规定要求批准而进行设计变更的 | 每发生1项扣2分 | 设计单位 | (如与1.1条重复,则不再扣分) | |
3.2 | 因设计差错、量差、漏项造成的设计变更费用不超基本预备费的30 | 每超过1扣0.5分 | 设计单位 | | |
3.3 | 工程投资不超过限额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前一年水平)控制指标 | 每超过1扣0.1分 每降低1加0.1分 | 设计单位 | 最多加2分 | |
三 |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及文明施工 | 100分 | | | |
1 | 事故考核 | |
1.1 | 施工和达标考核期间不发生人身重伤 | 每重伤一人次扣5分 | 运行、施工单位 |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事故统计按规程 | |
1.2 | 施工及达标考核期间不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一般机械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 每发生一次扣3分 | 施工、运行单位 | | |
1.3 | 施工期间不发生倒杆塔、倒跨越架、倒抱杆及大型塌方等事故 | 每发生一次扣4分 | 施工单位 | 运行考核期发生非不可抗力引发的倒杆塔、断线等事故,则本工程不达标 | |
1.4 | 施工期间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发的电网非正常停运事故 | 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事故扣每次扣10分,220kV每次扣5分,110kV及以下每次扣3分 | 施工、监理单位 | | |
1.5 | 施工期内不重复发生性质相同的上述各种事故;考核期内运行单位不重复发生性质相同的上述各种事故 | 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加扣2分/次 | 施工、运行单位 | | |
2 | 安全管理及措施 | |
2.1 | 项目应进行安全健康环境总体策划,按《电力建设安全环境健康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安全、环境措施费用到位 | 不符合每项扣2分 |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 | |
2.2 | 参建单位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健全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措施到位 | 不符合每项扣1分 | 参建单位 | | |
2.3 | 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起重、焊接等)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报项目监理审核确认 | 不符合每项扣1分 | 施工、监理单位 | 查项目监理部相关资料 | |
2.4 | 施工单位应在项目管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或组织措施计划)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重要跨越施工、特殊施工、关键工序作业必须编制作业指导书,其内容必须有完善的安全、文明措施。并报监理审核确认 | 无安技措施扣4分,安技措施不完善扣1分 | 施工、监理单位 | 查项目监理部相关资料 | |
2.5 | 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责任明确,总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到位,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分包单位的资质必须报监理审核确认 | 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 施工、监理单位 | 查项目监理部相关资料 | |
2.6 | 施工单位投入本项目主要的起重机械等应按规定进行试验鉴定,并报监理审核确认 | 起重机械无检验合格证的扣2分 | 施工、监理单位 | 查项目监理部相关资料 | |
2.7 | 项目建设期内建设单位至少应组织二次专项安全与文明施工大检查,并进行相应的分析,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检查和整改记录齐全 | 少一次大检查扣2分,有问题无整改措施每项扣1分,整改措施不落实扣1分,记录不全扣0.5分 |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 | |
2.8 |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妥善保管,有专人看护并有记录。 | 只要有不符合要求项,扣4分 | 施工单位 | 查相关保管、领用等记录 | |
2.9 | 杆塔标志、名称、编号、相位标志和安全防护警示等应安装齐全,正确、醒目、牢靠 | 每一基不合格,扣0.5分 | 运行、施工单位 |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 |
2.10 | 杆塔有防松防卸措施,脚钉、爬梯的安装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0.5分 | 施工、运行单位 |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 |
2.11 | 认真执行“两票、三制” | 未认真执行每次扣1分 | 运行单位 | | |
3 | 文明施工 | |
3.1 | 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注等施工过程均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项基扣1分 | 施工单位 |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 |
3.2 | 工程竣工后,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0.5分 | 施工单位 |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 |
四 | 施工工艺、质量管理及技术指标 | 100分 | | | |
1 | 施工工艺 | |
1.1 | 基础混凝土表面平整,工艺美观 |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0.5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 |
1.2 | 混凝土保护帽平整美观,不积水 |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0.5分 | |
|
1.3 | 回填土防沉层整齐、规范,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土的上表面不低于原始地面 |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0.5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 |
1.4 | 接地引下线平直、美观,无锈蚀 |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0.2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 |
1.5 | 拉线与拉线棒成一直线;采用契形线夹其尾线露出长度为300~500mm并与本线扎牢或压牢;同组拉线使用两个线夹,线夹尾端的方向应统一 |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0.5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 |
1.6 | 铁塔螺栓匹配使用,螺栓与构件面接触紧密,螺栓的穿向符合规范,螺栓强度等级字迹清晰符合设计要求。防卸装置安装规范,脚钉规格符合要求,无变形,安装整齐 | 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5分 | |
1.7 | 塔材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弯曲度不超过长度的2‰,塔材表面麻面面积不超过钢材表面总面积(内外侧)的10%,塔材表面无锈蚀。 | 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 | |
1.8 | 引流线呈近似悬链线状自然下垂。铝包带应紧密缠绕,其缠绕方向与外层铝股绞制方向一致,端头应回夹于线夹内并压住。光缆引下线整齐美观 |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1.5分。然后再各基累加 | 监理、施工单位 | | |
1.9 | 防振锤及阻尼线无移动,扭转现象,并与地面垂直 | 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 |
1.10 | 绝缘子串(片)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无破损、清洁无污染 | 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 |
1.11 | 导线相间或二避雷线间,弧垂允许偏差≤200mm(110kV)及300mm(220kV及以上);相分裂导线同相子导线的弧垂偏差,无间隔棒双分裂导线为0~ 100mm、有间隔棒时为80mm(220kV)或50mm(330~500kV) | 每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按扣分算式计算,最多扣8分 | |
2 | 施工质量控制 | |
2.1 | 施工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经理部的规章制度齐全 | 未建立或编制不全,扣2分 | 施工单位 | | |
2.2 |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分部工程须编制《施工工艺手册》或《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批、交底并严格执行 | 未编制或执行不严,扣2分 | 施工单位 | | |
2.3 | 计量器具定期检验合格证书齐全,并按规定定期进行鉴定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 |
2.4 | 工程变更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 未按规定程序执行每次扣1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 |
2.5 | 工程施工必须使用有出厂合格证明或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和装置性材料 | 提供的合格证明每缺少一种(一项),扣0.5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 |
2.6 | 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合格,检验试验报告齐全、完整 | 不齐全不完整或有不合格组(批),扣3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 |
2.7 | 施工技术记录齐全、完整,填写真实、准确,无差错,签字齐全,个别修改处应履行手续 | 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 |
2.8 | 通讯设备调试符合设计及规范,接地符合通讯规程要求。测试的项目要求齐全,通道测试符合规定;光缆接续损耗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 |
2.9 | 隐蔽工程施工须有监理工程师或甲方质检人员在场检查并签证,监理施工旁站记录完整 |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 | 施工、监理单位 | | |
2.10 | 基础、组塔施工须进行中间工序交接验收检查,项目部验收资料齐全,有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及验收纪要 |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 |
3 | 主要技术指标 | |
3.1 | 基础 | |
3.1.1 | 混凝土强度、钢筋和地脚螺栓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20分 | 施工、监理单位 |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 | |
3.1.2 | ①基础坑深允许偏差为 100mm、-50mm;岩石基础成孔深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②整基铁塔基础中心与中心桩间的位移(施工偏差),直线塔横线路方向及转角塔横、顺线路方向均不得大于30mm。 ③立柱及各底座断面尺寸,最大允许偏差为-1。 ④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施工允许偏差:地脚螺栓式±2‰、主角钢插入式±1‰、高塔基础±0.7‰。 ⑤基础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无蜂窝、麻面及露筋等明显缺陷 | 每处(项)不合格扣1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10分 | |
3.2 | 杆塔 | |
3.2.1 | 相邻节点间主材弯曲≤1/750;等截面拉线塔立柱弯曲允许偏差:1‰,最大30mm(500kV)、1.5‰(220~330kV)、2‰(110kV) |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5分 | 施工、监理单位 |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 | |
3.2.2 | 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其扭紧力矩不应小于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或设计要求,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至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螺栓穿入方向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紧固率达97及以上 | 每处(项)不合格扣0.2分 |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10分 | |
3.2.3 | 架线后,直线杆塔结构倾斜允许偏差:3‰(110~500kV)、1.5‰(高塔);转角、终端塔塔顶不应偏向受力侧 | 不符合要求,直线每基扣5分,转角、终端塔每基扣10分 | 施工单位 |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 | |
3.2.4 | ①普通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有纵向裂缝、横向裂缝宽度≦0.1mm;预应力混凝土电杆不得有纵、横向裂缝;杆顶应封堵。 ②凡段与段连接的钢管杆或带钢圈的混凝土杆,其焊口质量要求是:不允许存在焊缝不足或表面裂缝的情况、母材咬边深度≦0.5mm;接头处应进行防腐处理;焊口不正造成的弯曲度≦2‰。 ③镀锌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且锌层厚度均匀。 ④采取防松、防卸措施满足设计要求 | 每处不合格扣1分 | 施工单位 |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10分 | |
3.2.5 | ①采用NUT型线夹螺杆必须露出不小于1/2螺杆长度的螺纹,螺母上应装防盗罩,花篮螺栓应封固。 ②拉线采用压接式线夹时,连接强度≥线材的95保证计算拉断力。 ③X型拉线交叉点留有足够空隙;拉线对地夹角偏差不应大于1°。 ④组合拉线的各根拉线受力应一致 | 每处不合格扣1分 | 施工单位 |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10分 | |
3.3 | 架线 | |
3.3.1 | 导、地线(含OPGW)规格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并有相应的测试证明或报告。导地线损伤处理符合规范要求 | 每耐张段不符合要求,该耐张段扣5分 | 施工、监理单位 |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15分 | |
3.3.2 | ①同一档内每根导(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张力放线为二个补修管),各类管的安装部位应符合规范规定,弯曲度不得大于2。 ②导(地)线与接续管、耐张线夹连接,其握着强度≥线材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5。 ③导(地)线弧垂的允许偏差:110kV为 5,-2.5;对220kV及以上为±2.5;大跨越为±1且≤1m。 ④交叉跨越和对地距离符合设计规程要求 | 每处不合格扣1分 | 施工、监理单位 |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10分 | |
3.4 | 附件安装 | |
3.4.1 | 金具及间隔棒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5分 | 施工、监理单位 |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 | |
3.4.2 | ①金具上闭口销齐备,直径与孔径相互配合,且弹力适度。 ②悬垂绝缘子串应垂直地平面,顺线路方向位移≤5°(最大200mm)。 ③防振锤及阻尼线安装距离偏差≤±30mm。 ④间隔棒结构面与导线垂直,靠近杆塔的间隔棒安装距离偏差≤±1.5,其余≤±3,各相安装位置应一致。 ⑤绝缘避雷线放电间隙的安装误差≤±2mm或符合设计要求 ⑥跳线及带电体对杆塔电气间隙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 | 每处(项)不合格扣1分 | 施工、监理单位 |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10分 | |
3.5 | 接地工程 | |
3.5.1 | 接地电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基扣5分 | 施工、监理单位 | 按计算式计算扣分,最多扣20分 | |
3.5.2 | ①接地体的规格及埋深不应小于设计规定。 ②接地装置的连接应可靠,引下线与杆塔连接应接触良好 | 每处(项)不合格扣0.5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 |
3.6 | 防护设施: ①基础护坡或防护堤应牢固可靠,整齐美观。 ②排水沟、挡土墙符合设计要求。 ③保护帽与主材结合紧密。 ④线路通道障碍及通信保护处理,符合设计、合同要求。 ⑤塔腿不等高接地体连接,应有防护措施 | 每处(项)不合格扣0.5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按计算公式计算扣分,最多扣3分 | |
4 | 电缆工程 | |
4.1 | 高压电缆敷设、安装技术指标达应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制造厂家的产品技术指标或有关合同规定 | 主要技术指标必须满足要求,非主要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每项扣2分 | 设计单位 监理、施工单位 | 主要技术指标: 参见相关验收规范 | |
4.2 | 电缆隧道、沟道、管道、直埋、水底、桥梁敷设,符合设计、合同要求 | 每处(项)不合格扣0.5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 |
4.3 | 电缆终端和中间接头制作质量符合设计、合同要求 | 每处(项)不合格扣2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 |
4.4 | 电缆试验结果和防火阻燃符合设计、合同要求 | 试验必须合格,其余每处(项)不合格扣0.5分 | 监理、施工单位 | | |
五 | 工程档案管理 | 100分 | | | |
1 | 工程建设前期文件、项目管理文件 | |
1.1 | 工程立项、审批文件 | 文件和资料每缺一项(或一种)、重要文件为复印件或为无效文件,均分别扣0.5分 |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 | | |
1.2 | 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 | |
1.3 | 路径审批文件及其合同、协议等(包括规划、土地、林业、公路、铁路、邮电、军事设施、环保、航道管理、建设等有关方面或部门) | |
1.4 | 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购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协议 | |
1.5 | 塔基占地、拆迁、林木砍伐等补偿性协议、合同 | |
1.6 | 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 |
1.7 | 重要会议纪要、材料 | |
1.8 | 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 | 每缺少一项(一种)或虽不缺少但某项不符合、不完整,均分别扣0.5分 | 建设、设计、单位 | | |
2 | 工程施工、安装文件 | |
2.1 | 工程开工报告、项目管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 (1)每缺一项扣1分; (2)记录不全每项扣0.5分; | 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 | |
|
2.2 | 协调会议记录 | (3)签字手续不完备每处扣0.5分; (4)重要记录、试验报告为复印件扣0.5分; (5)不符合项未闭环每处扣0.5分; (6)书写材料不规范每处扣0.5分 | | | |
2.3 | 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设计业务联系单等 | |
2.4 | 工程施工、安装记录 | |
2.5 | 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检验证明和试验报告、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等 | |
2.6 |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签证书 | |
2.7 | 工程施工、安装质量评定表 | |
3 | 工程监理文件 | |
3.1 | 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审批文件 | (1)每缺一项扣1分; (2)记录不全每项扣0.5分; (3)重要文件为复印件扣0.5分; (4)不符合项未闭环每处扣0.5分 | 监理单位 | | |
3.2 | 监理进度控制文件(工程进度计划、实施及报审表,工程开、停、返、复工令等) | |
3.3 | 监理安全、质量控制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报审表,设计变更、业务联系等报审表,原材料、设备进场等报审表,供货商、分包部位单位、试验单位资质报审表,施工器具、特殊工种资质报审表,工程质量报验单,工程不合格项目通知、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工程总体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 | | | |
3.4 | 监理造价控制文件(变更价格审查、支付审批、索赔处理文件) | |
3.5 | 监理通知单、协调会纪要、监理月报 | |
4 | 工程竣工文件 | |
4.1 | 线路参数测试方案、措施和试验报告,设备调度范围及命名 | (1)每缺少一项(一种)或虽不缺少但某项不符合、不完整,以及某处涂改无手续, |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 | |
4.2 | 未完工程及需要改进工程清单、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永久性缺陷记录等(应明确设计和施工单位以及完成期限) | |
4.3 | 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书、质量监督报告、纪要 | | | |
4.4 | 竣工图 | 均分别扣0.5分; (2)所有文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每迟一天扣0.5分,最多扣5分 | | | |
4,5 |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审核报告 | |
4.6 |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总结 运行单位的运行总结 | |
5 | 工程运行管理资料 | |
5.1 | 各类运行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管理制度、措施等 | 每缺少一项(一种)或虽不缺少但不准确、 不规范均扣0.5分 | 运行单位 | | |
5.2 | 操作票、工作票及各种运行台帐、记录 | |
5.3 | 达标考核期间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意见 | |
6 | 归档文件整理的质量要求 | ⑴分类不准确、组卷不合理、编目欠规范每项扣0.5分; ⑵案卷排列、卷内排序不合理每项扣0.5分; ⑶案卷题名不规范每项扣0.5分; ⑷文件、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 建设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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