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扩建工程验收启动阶段管理规范
(讨论稿)
二00三年四月
基建、扩建工程验收启动阶段管理规范
(讨论稿)
1 总则
1.1为规范变电所基建、扩建工程验收、启动阶段管理,加强公司变电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变电运行管理水平,保障电网和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变电运行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及文件
原水利电力部《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198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
《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册》1996
《国调中心调度规程》
《华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江苏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11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83)水电基字第4号
苏电生[2001]573号文《电气设备倒闸操作规范》
供电企业技术标准汇编第五卷《安装与验收标准》
苏电安[2000]1399文 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力公司《电气设备检修结束,验收操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苏电安[2002]1716《印发“关于加强生产、基建多经交圈地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苏电生[2001]1661号文《变电运行管理规范(试行)》
3 变电基建工程验收、启动
3.1 变电基建工程验收启动组织
A.1.1.1 500kV变电工程的验收启动由省电公司负责,地市供电公司作为参建方参与设备的验收启动,220kV变电工程的验收启动,一般由省电力公司主持(或委托市供电公司主持),市供电公司具体负责,110kV及以下变电工程的验收,一般由地市电力公司主持(或委托县市供电公司主持)。
A.1.1.2 新建变电所具备验收条件后,组织工程验收启动委员会。验收启动委员会应在工程竣工前一个月组成。
1.500kV变电基建工程启动由省电力公司具体负责,市供电公司有关部门参与。
2.220kV变电基建工程由省电力公司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市供电基建分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工程验收启动委员会成员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包括调试)单位的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生产运营部、规划与计划部、设计单位、生产、运行单位、调度部门、制造厂人员、公司办公室、监理单位等组成。验收工作组组长由生产运营部分管主任担任,试运行工作组组长由省委派、市调分管主任担任副组长。抢修组由组长由生产单位分管主任担任,各工作组成员由市供电公司及各参建单位有关部门成员组成。参加验收人员按专业相应组成专业验收小组,生产运营部或生产、运行单位专职担任专业验收小组组长。
3.110kV及以下变电基建工程由基建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工程验收启动委员会成员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包括调试)单位的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生产运营部、规划与计划部、设计单位、生产、运行单位、调度部门、制造厂人员、公司办公室、监理单位等组成。验收工作组组长由生产运营部分管主任担任,试运行工作组组长由市调分管主任担任,抢修组由组长由生产单位分管主任担任,各工作组成员由市供电公司及各参建单位有关部门成员组成。参加验收人员按专业相应组成专业验收小组,生产运营部或生产、运行单位专职担任专业验收小组组长。
4.35kV变电基建工程参照3.1.2.3执行。
A.1.1.3 变电基建工程带负荷试运完成后移交生产,变电工程试运时间为24小时,签订验收鉴定书后结束工作。
3.2 变电基建工程的启动必须具备条件
5.验收组验收前制定相应的验收大纲,工程参建各方按照验收组制定的验收大纲进行验收;
6.调度部门应提前1个月下达启动设备的命名;
7.运行单位应在启动前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在运行名称未下达前,设备名称按设计名称填写;
8.启动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生产的需要提前移交技术资料;
9.生产单位准备好规程制度、系统图表、记录、安全用具等具备;
10.该工程已全部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已消除,启动范围内的所有一、二、三次设备具备投运条件,均符合安全运行要求,且有验收人员验收合格签名;
11.启动范围内的所有一、二、三次设备试验报告、安装记录、安装调试报告等齐全且有施工单位下的“可以运行”的结论和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的签名;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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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资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