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送电专业检修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及局属各单位对送电检修的管理。
2 管理职能
2.1 生产部是全局送电检修的职能管理部门。
2.2 生产部、供电局(分局)配备专职工程师,负责送电检修的技术管理工作。
2.3 分局、供电局(分局)主管生产领导负责本单位的送电检修工作,并按月协调检修和运行工作,确定月、年检修工作计划。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送电检修管理流程图(略)
3.2 检修计划的编制
3.2.1 生产部根据线路的技术状况和局供电设备状态维修规定、上级指示、反措、安措、线路缺陷、季节性预防措施,统筹安排编制局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供电局(分局)编制本单位检修工作计划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
3.2.2 供电局(分局)月检修工作计划,每月20日报局生产部审定,经局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3 检修周期的确定
3.3.1 根据局供电设备状态维修规定。
3.3.2 根据电力线路现场规程。
3.4 下月检修停电申请计划于本月20日报生产部,经审查批准后执行。
3.5 下年检修停电申请计划于本年11月30日报调度,经审查批准后执行。
3.6 对随时发现的威胁线路运行的紧急缺陷要立即处理,主管单位向局生产部申报,经调度安排临检。
3.7 局定重大检修项目要制订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设备技术参数,报局生产部等有关单位审核,经局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8 根据“架空送电线路检修工艺规程”规定认真组织验收。
3.8.1 局定的重大检修项目由局生产部组织验收。一般项目由供电局(分局)自行组织验收。
3.8.2 验收前要备齐有关资料,验收中发现质量不合格,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返工到合格为止。
3.8.3 每次验收要形成书面的验收报告,并按报告要求按期完成竣工未尽事项。
3.8.4 按局定班组专业技术记录要求认真做好各种技术记录。
3.8.5 检修中新发现的缺陷要认真做好消除工作并好记录,发现紧急以及重大缺陷,要及时报告领导听候处理。
4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具体检查与考核按《通用考核管理规定》和《经济责任制考核通则与细则》执行。
来源:中国电力资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