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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专业化管理--电力公安办公室职责

北极星电力网技术频道    作者:佚名   2007/12/27 18:49:12   

 关键词:  供电所 管理

电力公安办公室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客户的用电情况。
2、负责指导监督供电所用电检查和营业普查工作。
3、负责向用电客户宣传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电力行业的标准、制度。
4、负责指导供电所抓好反窃电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工作标准:
1、熟悉客户用电情况及用电变化规律,了解用电客户用电设备容量和生产工艺。
2、按计划对用电客户进行营业普查,普查内容有:是否擅自改变用电类别;是否私自增容或擅自启用已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擅自更改、移动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是否擅自操作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是否擅自引入供电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并网运行;是否有窃电行为。
3、监督供电所正确执行电价政策,每月对电量、电费进行审核分析,及时堵塞漏洞,减少损失。
4、定期组织供电所用电检查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
5、组织抓好营业普查工作,每年对各供电所的用电分类情况核查一次,对定比定量情况、报装容量等每年检查一次。营业普查应有计划、有分析、有重点。发现违章和窃电问题,要按规定程序处理,同时提出整改措施。

来源:中国电力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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