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电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负责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安全、经济技术指标的落实。
2、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全所的安全工作。
4、负责全所的营销抄、核、收管理工作。
5、负责主持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工作。
6、负责全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全所的行风建设工作。
8、负责全所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9、负责督促有关业务报表、台帐、资料完成工作。
10、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标准: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电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带领全所职工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2、制定本所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综合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全所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严格制定和落实防范事故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供电。
4、加强电力营销管理,严格执行电价政策,认真落实“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管理。
5、定期主持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售电量、线损、平均电价、电费回收、增供扩销等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与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实施结果进行考核。
6、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7、积极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客户接待与走访制度,按有关规定处理好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8、定期组织技术业务、安全规程、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9、督促有关业务报表、台帐、资料按时、准确报送。
10、完成公司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来源:中国电力资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