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局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供电所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事档案是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 人事档案是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供电所资料管理人员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 人事档案材料,不许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简历填写要求:1、学籍变动记录。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记录。3、员工调配、任免考核等工作中形成记录。获奖记录填写要求: 1、表彰奖励活动中,受到那级机关何种奖励。 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受奖情况。 培训情况填写要求: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授于学历、学位证明书名称及取得时间。本单位的技术培训等。
来源:中国电力资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