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用电营业班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营业所用电营业班的职责、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供电营业所用电营业班。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与要求。 3、职责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办电政策,搞好农村用电营业管理。3.2按规定受理辖区客户的业扩报装申请。负责低压客户的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和临时用电的查勘、拟定供电方案、签订低压供用电合同、竣工验收和装表接电工作。3.3按管理权限及办理程序,受理并及时转报高压客户的用电申请,协助上级搞好高压客户的业扩报装工作。3.4负责客户用电档案和供用电合同(协议)的管理。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内容,做到规范、整洁;档案室实行定置管理。3.5负责实施用电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用电营业普查,查处违约用电和窃电,并收集保管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记录资料。3.6负责计量装置的更换安装和周期轮换工作,严格执行电能计量技术管理规程,确保计量准确。建立健全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台账。3.7按规定及时、准确填报有关业务报表。3.8搞好农村供用电优质服务,认真履行供电服务承诺,树行业新风,搞好两个文明建设。3.9建立和完善班组基础资料,加强班组建设和管理,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加强思想教育。3.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检查与考核: 4.1按本标准和供电局通用工作标准的工作内容要求方法进行检查。4.2按局有关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来源:中国电力资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