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昌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加强中心供电所建设的实施办法》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中心供电所管理办法:
一.工作职责的划分:
1.中心供电所负责10Kv线路,公用变压器巡视和维护工作,专变用户的抄,核,收工作,公用变台区计量装置正常运行检查工作,全所辖区内的用电检查,对责任区域内的线路和设备负责,并对下属的供电营业站的台区进行线损考核;
2.供电营业站负责公用变台区计量装置和400v线路的巡视和维护工作,负责对公用变以下用户抄,核,收工作,用电检查,负责对公用变压器台区计量的抄表及上报工作;
3.中心供电所,供电营业站各项工作必须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实行上报制和工作单制,并保存相关记录;
二.考核内容:
1.供电营业站及站长考核内容:
A.供电营业站管理制度的制定;
B.供电营业站按公司和中心供电所规定的各项会议资料;
C.供电营业站用电类别的核定到位率;
D.供电营业站按月对员工考核分析资料;
E.公用变压器计量正常运转率;
F.表计故障检查率,发现率,排除率;
G.供电营业站值班表上报;
H.中心供电所委托抄计的关卡表和公用变压器台区计量抄计准时率,准确率;
I.分相考核统计分析情况;[1][2][3][4][5][6][7][8][9][10][11][12][13]下一页
来源:中国电力资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