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规范化服务窗口建设自查报告和自评考核评分填报单位:城区供电所填报日期: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关于贯彻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窗口的自查报告电力局:自贯彻凤电营销[2005]2号文件以来,我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该文件精神,根据《农村供电所规范化服务考核评分标准》所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通过自查,能及时发现自己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能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所规范化服务的水平,我所加强了如下工作:一、营业环境;服务行为方面加强了卫生责任制、免费向用户发放安全用电资料;优化了岗位责任制等。二、在电价电费;报装维修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微机开票、账目清楚、优化用电变更专柜的工作流程等。三、便民措施;社会监督方面在收费高峰期延长收费时间、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公布服务投诉电话和所长接待日。经此次自查工作,我所对照遵义供电局《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考核评分标准》自行进行了一次规范化服务评分,评分如下表: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我所保守得分
备注
1
营业环境
200
200
2
服务行为
200
190
在统一工装上被扣十分
3
电价电费
250
250
4
报装和维修
150
150
5
便民措施
100
80
未设置语音查询系统(20分)
6
社会监督
100
100
合计总分
1000
970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查出了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也有了一定的成绩,全体员工的窗口意识不断的在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的电能。城区供电所2005年04月25日报:局办公室营销部
来源:中国电力资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