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网、省公司的有关指示精神,深入开展以反习惯性违章为主的“反三违”和“三不伤害”活动,落实陇南供电公司“三级控制”措施,以“三铁”反“三违”,彻底杜绝违章现象,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办法。1、电业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法规,公司全体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并执行。如在工作中有所违背,均属违章,均应按本办法进行登记、考核、处理。2、本办法实行一人一卡,逐级管理,每人给予基础分10分(每分100元),发生违章现象时依照本办法进行扣减,减至0分为止。记分以一年为期,不累计至下一年。3、当记分卡分值减至0分时,有关单位应及时上报安排其下岗学习一个月。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离岗学习违章记分消除。4、凡个人违章累计两次及以上者,取消年内先进个人等的评选资格;凡班站违章累计三次及以上者,分公司、工区违章累计五次及以上者,取消年内先进集体等的评选资格。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2分:1、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和开关,不戴绝缘手套。2、装卸高压可熔保险,不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不站在绝缘垫(台)上。3、在带电的二次回路上工作,穿短袖服装,不使用绝缘工具。4、装、拆电源线时不先断开电源。5、用湿布擦拭带电的低压电器、灯泡及运行中的端子排。[1][2][3][4]下一页
来源:中国电力资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