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电线路与河流、弱电线路、电力线路、管道、索道交叉或接近的基本要求(DL/T741-2001)项目通航河流不通航河流弱电线路电力线路管道索道导线或避雷线在跨越档内接头不得接头不限制一、二级不得接头35kV及以上不得接头不得接头不得接头最小垂直距离(m)线路电压(kV)至5年1遇洪水位至遇高航行水位最高船桅顶至5年1遇洪水位冬季至冰面至被跨越线至被跨越线至管道任何部分至管道任何部分35~110154~2203305006.07.08.010.02.03.04.06.03.04.05.06.56.06.57.511(水平)10.5(三角)3.04.05.08.53.04.05.08.54.05.06.07.53.04.05.06.5最小水平距离(m)线路电压(kV)边导线至斜坡上缘与边导线间与边导线间与道线至管道、索道任何部分开阔地区路径受限制地区(在最大风偏时)开阔地区路径受限制地区(在最大风偏时)开阔地区路径受限制地区(在最大风偏时)35~110最高杆塔高度最高杆塔高度4.0最高杆塔高度5.0最高杆塔高度4.0154~2205.07.05.03306.09.07.05008.013.07.5邻档断线时最小垂直距离(m)线路电压(kV)不检验至被跨越物不检验至管道任何部分不检验35~1101.01.01542.02.0附加要求及备注1.最高洪水时,有抗洪抢险船只航行的河流垂直距离应协商确定2.不通航河流指不能通航也不能浮运的河流送电线路应架在上方,三级线可不检验邻档断线1.电压较高的线路架在电压较低线路的上方2.公用线路架在专用线路的上方3.不宜在杆塔顶部跨越1.与索道交叉,如索道在上方,索道的下方应装保护设施2.交叉点不应选在管道的检查并(孔)处3.与管、索道平行、交叉时索道应接地4.管、索道上的附属设施,均应视为管、索道的一部分
来源:中国电力资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