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编制说明第一章总则本章主要说明制订本措施的目的和依据以及本措施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措施并不涵盖预防线路事故措施的全部内容,各区域(省)电网(电力)公司可根据本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二章引用标准本章列出本措施所引用的部分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但并不仅限于此。第三章预防倒杆塔事故线路倒杆塔属电力生产恶性事故,不仅影响面大而且恢复送电时间很长,因此应尽可能避免这类事故的发生。第七条架空输电线路设计应充分考虑地形和气象因素的影响,路径选择应尽量避开特殊区域,并合理选取杆塔型式,确保杆塔强度满足使用条件要求。强调对处于地形复杂、气象条件恶劣、交通困难地段的杆塔,应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强调新建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输电线路不宜采用拉线塔;在人口密集区和交叉跨越处不采用拉线塔。第八条强调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输电线路拉V塔、拉猫塔和拉门塔连续基数不宜过多,不满足要求的应进行改造。原因在于如果拉线塔连续基数过多,只要有1基拉线塔发生倾倒,将会殃及临近拉线塔,事故范围扩大。[1][2][3][4][5][6][7][8][9][10]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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