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供电分公司
输配电设备编号管理规定为了便于调度指挥、避免误操作保证安全生产,应对运行中的输配电设备进行统一编号,特规定如下:
1.站名:变电站、供电站、电管站的名称应冠以站址所在地的地名或行政区域名称。
2.线路名称:农村10KV配电线命名以所供电区域中较远处的乡村命名,不要使用文字相似或近似谐音和名称,全县之内不得使用相同的名称。
2.1二个变电站之间的馈线或联络线,应从二个变电站名称中各取一个合适的字来组合成该线路的名称。
2.2电力用户专线用该用户的名称作为线路名称。
2.3城区公用配电线路可用该线路经过的主要街道或主要建筑物名称作为线路名称。
3.变电站设备编号
3.1主变压器:按投运先后顺序(同时投运按面向电源测从左至右顺序)编为1#2#等。
3.2母线:不分段(单)母线编为4#,分段母线按面向电源侧从左边为4#右边为5#。旁路母线编为6#。
3.3第一位数字反映运行电压。根据习惯用法,110KV电压等级用1,35KV电压等级用3,10KV电压等级用5。
3.4第2-3位数字反映其运行位置,面向电源从左向右依次排列。
3.5变压器各侧开关第二位用0第三位用所属变压器的编号,如。110KV,号主变各侧开关可分别编为101、301、501。
3.6母联开关的第2,3位数字分别为二段母线的编号,如35KV4#与5#母线的联络开关应编为345。
3.7出线开关的编号应面向电源,从左向右顺序依次编号在4#母线上应编为11、12……19。在5#母线应编为21、22、23……
3.8线路进线开关成II型接线的进出线开关第二位数字为2,第三位数字是进出线的顺序。
4.主干线上的柱上油开关为变电站出线开关编号加柱上油开关编号,如511-01。其中511为变电站出线编号,01-99为柱上油开关编号,从电源侧向负荷侧编制。
4.1分支线上的柱上油开关为变电站出线开关加干线柱上油开关编号加分支开关编号,如511-011,“011”中前两位“01”为干线开关号,后一位“1”为分支开关号。
4.2对于与柱上开关配合的刀闸,其编制原则为电原侧刀闸为-4,负荷侧刀闸为-2。
4.3对于联络开关两侧刀闸,分别编制为“-4,-5”。
4.4对于线路上独立装设的跌落保险或刀闸(起到控制线路作用的),其编号为“-6”
4.5各单位首次编制的设备编号,由各单位根据设备情况自己编制,然后上报生产技术科,待审批批复后按此执行。
4.6在运行中,若运行方式或网络布局发生变化需要改变设备的编号时,由各运行单位上报申请,写明设备的变动及方式改变情况,然后由分公司对设备的编号进行相应的更改。
来源:中国电力资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