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公司电能计量装置资产档案治理,制订电能计量资产治理办法,内容包括标准装置、标准器具、试验用仪器仪表、工作计量器具等的购置、入库、保管、领用、转借、调拨、报废、淘汰、封存和清查等。
1.资产档案
1.1公司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用计算机建立资产档案,专人进行资产治理并实现与相关专业的信息共享。资产档案应有可靠的备份和用于长期保存的措施。保存地点应有防尘、防潮、防盐雾、防高温、防火和防盗等措施。
1.1.1资产档案应按资产归属和类别分别建立,并能方便的分类、分型号、分规格等进行查询和统计。
1.1.2资产档案内容应有资产编号、名称、型号、规格、等级、出厂编号、生产厂家、价格、生产日期、验收日期等。
1.1.3资产编号应标注在显要位置。建立的资产编号宜采用条形码形式。
1.1.4每年应对资产和档案进行一次清点,做到档案与实物相一致。
2.库房治理
2.1电能计量器具应区分不同状态(待验收、待检、待装、淘汰等)分区放置,并应有明确的分区线和标志。
2.2待装电能计量器具还应分类、分型号、分规格放置。
2.3待装电能表应放置在专用的架子或周转车上,不得叠放,取用应方便。
2.4电能表、互感器的库房应保持干燥、整洁、空气中不含有腐蚀性的气体。库房内不得存放电能计量器具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
2.5电能计量器具出、入库应及时进行计算机登记,作到库存电能计量器具与计算机档案相符。
2.6库房应有专人负责治理,应建立严格的库房治理制度。
3.报废与淘汰
3.1下列电能计量器具应予淘汰或报废
3.1.1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调整困难或不能修复到原有准确度水平的,或者修复后不能保证基本轮换周期(以统计资料为准)的器具。
3.1.2绝缘水平不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和上级明文规定不准使用的产品。
3.1.3性能上不能满足当前治理要求的产品。
3.2经报废的电能计量器具应进行销毁,并在资产档案中及时销帐(注明报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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