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是商品,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电费回收工作一直是供电企业的重头戏,在电力改革和逐步走向市场化以后,电费回收工作也越来越难。有的企业和个人故意拖欠电费,严重地影响了供电企业的经营效益,同时也给优质服务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一、原因剖析
1、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竞争的日趋激烈,每年必有一批企业亏损或倒闭破产,使电费成为呆帐、坏帐,影响电费回收。随着用电结构的调整和电价政策的出台,特别是大工业中的化工、冶金、中小化肥等电费催缴难度增加。
2、少数大工业因效益不高,不少承包企业、个体经营户对交纳电费重视不够,法制观念不强,故意拖欠、偷漏电费,甚至还有漫骂、殴打电费回收人员的情况,造成社会影响,增加电费回收的难度。
3、少数供电企业对于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非普工业和大工业用户未执行按期划拨电费,致使破产的呆帐金额增加,无形中给电费回收带来了难度。
4、供电企业对一些客户用电性质、用电状况不能了如指掌,尤其是对承租房主店面,经营几个月后则溜之大吉,形成呆帐,致使电费不能及时回收;一些客户电能计量装置长期带故障运行或者是电力企业少算倍率,不能及时发现,经补电量计算,应缴电费数额较大,客户一时承担不起,致使电费不能足额回收。
5、少部分抄收人员抄表不到位,形成客户电能表上积余电量,客户不能及时上缴,致使电费回收不能及时。
6、某些供电企业收费人员执行电价滞纳违约金不力,致使某些企业从思想上未重视及时上缴电费。
7、由于现在大部分供电企业均已运作了电费银行连网实时收费,少数银行工作人员服务不热情,使缴费客户产生抵触情绪,电费不能及时上缴。
8、少数用户对电力是商品认识不足,对《电力法》不了解,故意拖欠电费。
来源:安徽电业